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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商家违约不退款 夸大宣传承诺难兑现

2018年05月22日 11:1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05/22/content_5815731.htm

安徽省消保委近日发布第一季度教育培训投诉专项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教育培训市场存在培训机构教学质量差、超范围经营、拒不执行合同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种儿童早教班、学生课外培训班、课后托管班和成人技能培训的兴起,培训机构间的竞争更为激烈,各类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据统计,安徽省各级消保委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39件。

早教班频繁换老师。安徽省铜陵市消费者何某发现,孩子所在的早教班频繁更换老师,消费者多次协商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无果。经铜陵市消保委调解,该早教班退还了消费者剩余费用。

合同违约商家不退款。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蔡某投诉称,其参加某培训机构的成人口语培训班,约定每周日上课,在该班8名学员均缴纳1500元学费后,培训班单方面毁约,不上课也不退款。经消保委调解,培训班同意退还消费者交纳的学费。

夸大宣传承诺难兑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用虚假的“一线名师授课”“通过率百分百”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六安市消费者梁某投诉称,其家人为了参加市直单位招考,报名了某培训班并签订了包过协议,学费为1.38万元,结果并没有被录取,遂要求退款。该公司以需要开具证明或者提供录取结果等相关文件为由拒绝退款。最终,六安市人社局开具证明,消费者得以顺利退款。

安徽省消保委认为,教育培训行业出现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法律适用上有一定的留白,目前只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可以参考;行政监管有盲区,培训机构为了节省成本和绕开教育部门监管,以教育咨询公司的名义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从事教育培训活动;服务质量缺乏标准,教育部门虽然对培训机构有资金、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但对培训机构运营中的质量、师资来源等细节缺乏量化标准。

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参加各类培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选择有正规资质、口碑优良、服务规范、管理严格的培训机构,同时签订正式合同,尤其对课程质量、退款条件等进行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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