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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用户起诉“苹果”面对传票苹果公司隐身了

2012年09月13日 10:1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cjpd/622091.html

自3月19日起,女报连续报道了济南市民毕先生购买两部苹果iPod产品接连出现故障,“以旧换新”后,新机保修期限却大大“缩水”一事。7月31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毕先生的起诉。今天,毕先生向女报反映,面对法院的传票,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却拒绝回执,案件无法如期开庭。

6月18日,毕先生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维修商山东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经销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法院受理了此案,定于9月14日开庭。

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据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官网上留下的详细信息发出传票后,却得到“查无此地”的回复,传票被退回。法院再次按照该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发出传票,该公司至今没有回执,无法得知其是否收到传票。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前应给被告30天的举证期限,因此原定于9月14日的开庭变得遥遥无期。毕先生称:“苹果作为一个大规模的跨国公司,面对消费者的起诉竟采取这种躲避态度,实在令消费者寒心。”

历下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院将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真实地址进行查询,若它收到传票,案件将于30天后开庭审理。若无法查到它的真实地址,将无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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