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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卖过期食品还与顾客厮打 南翔食品南昌北京西路店遭投诉

2012年08月27日 11:0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cjpd/614542.html

“真是太不像话了,叫卖过期的产品不说,当我提出正当的赔偿要求后,对方不但不赔,反而动手打人。”24日,南昌市民汤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七夕节当晚他买到了过期食品,经销商很无理,还动手打人。东湖区工商局大院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销售过期食品属于违法行为,将责令食品店作出整改。

郁闷的七夕:买来冰糖葫芦竟全是过期货

汤先生告诉记者,23日正好是七夕节,为了庆祝节日,傍晚时分,他和老婆出去逛街,并在二七北路与北京西路交界处的南翔食品店购买了袋装的冰糖葫芦吃。“当时我看到店门口的促销牌上写着北京冰糖葫芦,特价15元一斤,就买了半斤多。”汤先生称。

就在两人吃到一半的时候,却发现了异常之处。“这冰糖葫芦吃起来味道略苦,包装袋里面的糖葫芦也有一部分化了,仔细一看生产日期,居然是3月15日的,而包装袋上印着的保质期只有3个月。”已经过期两个多月了,两人感到一阵恶心,立即将咀嚼的糖葫芦吐了出来。而仔细一看,他们以促销价买的冰糖葫芦全是过期货。

店家拒赔偿双方厮打起来

“这商家真是太可恶了!居然卖过期食品。”想到这里,两人立即返回南翔食品店内讨说法。当汤先生要求全额退款时,食品店老板却称只能把剩余的冰糖葫芦进行退货处理,汤先生则认为,商家售卖过期食品,行为十分恶劣,要求给予10倍赔偿。

“当时店老板拒绝了我提出的要求,还说了一句‘滚出去,死都不给赔!’”双方便产生了口角。“就在理论的过程中,老板竟揪着我的衣领,两人于是产生了肢体冲突。”而由于汤先生身材瘦小,脖颈、胳膊等部位被抓伤,而其老婆在拉开两人时也被店老板打中了头部。两人的厮打直到110民警赶到后才停止。

老板:以为保质期是6个月

2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合肥南翔食品有限公司的周经理。对于消费者汤先生遇到的情况,周经理表示,今年6月份,公司已经通知所有代理商将该批次的冰糖葫芦全部下架。“南翔食品(北京西路店)未将过期产品下架,应该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我们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代理商。”在电话中,周经理对汤先生进行了道歉,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终止与北京西路分店的代理协议。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北京西路的南翔食品店,在店内,记者发现,该品牌的冰糖葫芦已经全部下架。对于23日发生的纠纷,店老板称“由于近期较忙,没有检查冰糖葫芦是否过期。我们以为保质期是6个月。”而对于发生肢体冲突,店老板则表示,他不服消费者提出的10倍赔偿要求,双方才产生了扭打。

工商局:将责令整改

记者联系上东湖区工商局大院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如果存在这种行为,就是违法。“我们将先向消费者进行取证,如果事实明确,将责令食品店作出整改,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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