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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爆炸导致市民肌腱断裂 金星啤酒何以屡屡伤人

2011年08月30日 09:3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wqxw/462926.html

“爆炸当时产生的冲击力非常大,啤酒在客厅炸的,满屋子都是玻璃渣,连卧室都有碎片,幸亏我儿子当时跑的远,要不肯定连我儿子也炸伤了。”提起7月14日上午发生的那起意外事故,冯女士仍然心有余悸。

事发当天,家住郑州市华瑞紫玉苑小区的冯女士从家门口的超市买了一件金星牌小麦啤酒。刚进家门,冯女士就听见腿边发出一声闷响,低头一看,冯女士自己被吓了一跳,原来是她手中的啤酒瓶发生了爆炸。满地都是溅落的玻璃碴,冯女士的右脚也已经浸泡在了血水中。冯女士赶紧放下手中的啤酒,找来一条毛巾裹住右脚,可鲜血仍在不断的从毛巾中渗出。

1个小时后,冯女士的丈夫匆匆赶回家中,当他揭开毛巾查看伤口时,暴露在眼前的竟然是白色的骨头。夫妻俩急忙拨打了120。经过医生诊断,冯女士被告知她的右脚第二趾由于玻璃划伤,导致了肌腱断裂,需要马上手术。

手术后,冯女士右脚的肌腱和伤口都被缝合。医生告诉冯女士,肌腱断裂即使完全恢复,也有可能会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并且很容易出现二次断裂。

事发当天下午,冯女士就联系了金星啤酒的售后工作人员,可是直到三天后,一位姓于的工作人员才来到了冯女士的家中。工作人员非但没有就啤酒发生爆炸的原因进行说明,竟然对冯女士口气强硬的说:“这种事我们都是一次性赔偿,你自己掏钱看病,等完全康复了再说。”

莫名其妙被炸伤,冯女士感到十分的委屈。她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9月份就要上幼儿园了,本想着在家好好照顾儿子一段时间,没想到现在不仅没法照顾儿子,自己还得被人照顾。

在冯女士提供的啤酒瓶上记者看到,瓶子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而国家质检总局在1996年就制定了相关标准,建议啤酒瓶的回收使用年限是2年,这个瓶子很明显已经超出了使用年限。那么,酒瓶莫名其妙发生爆炸是否与酒瓶的“超期服役”有着直接联系呢?金星厂家的工作人员又为何对冯女士的态度如此冷漠?难道酒瓶爆炸伤人事件频频发生,厂家真的已经“见怪不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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