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投诉

卖家供货方扯皮连累消费者 笔记本花屏修仨月

2011年11月11日 09:4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wqxw/492119.html

今年4月,莱西市民邓先生购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刚用了4个月,就开始出现屏幕花屏现象。邓先生将笔记本送到售后维修,但是没想到因为销售商和供货商之间的问题,导致笔记本修了3个月也没有解决问题。于是,邓先生一气之下将此事投诉到了莱西市消保委,要求商家按照“三包”规定给他换货。

接到投诉后,莱西市消保委马上与邓先生购买笔记本的商场取得了联系。商场方面表示:电脑是在他那买的,但是由城阳某商场供货的,他只负责维修,并且笔记本电脑存在编号不全的问题,正与城阳某商场进行交涉,只有问题解决后才能给予消费者维修。之后消保委又经多方确认,了解到邓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是在该商场购买,但是供货方为城阳某商场,由于笔记本电脑的编号不全,该商场与城阳商场存在纠纷,所以电脑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通过充分了解情况后,消保委方面认为,即使商场与供货方双方有纠纷,但是也不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凭发货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供货者追偿。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该商场多番进行联系沟通,经调解,最终该商场同意为邓先生换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