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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凯美怡和小区业主告物业欲重新确认物管费 法院已受理

2010年10月27日 10:04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gmwq/351998.html

《南昌业主叫板空置房物管费标准》·业主告物业欲重新确认物管费

法院已受理 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称省里规定已滞后应修改

南昌业主叫板空置房物管费标准

昨天,本报对南昌凯美怡和小区的一名业主为此叫板空置房物管费标准一事进行了报道。当日,业主已经委托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向东湖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同时,本报的报道出来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南昌凯美怡和小区物业公司直叫屈:收费是按照南昌市物价局的红头文件来的,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众多业主表示,未入住仍被收取100%的物业管理费,显然不合理。而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则认为省里的规定已经滞后了,应该修改。

本报昨日对该事的报道

业主:委托律师提交诉讼状

昨天,记者了解到,这名雷姓业主已经委托代理律师,以物业公司(江西美安嘉物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状。请求法院依法重新确认原告的物业管理费。

原告方认为,《南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空置房物业管理费交纳办法超出《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部分无效。而南昌市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对省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限定性解释,将时间限定为1年以内,依据我国行政法和立法法的基本原理,该规范性文件不得超过或缩小其制定所依据的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因此限定1年以内部分无效。

物业公司:100%收物管费问心无愧

“我们的收费是有依据的,可以说是问心无愧。业主要起诉,那是她的权利。”江西美安嘉物业有限公司一齐姓负责人在看了本报的报道后说,其实做物业挺难的。比如说,物业公司并不因为业主没人住而少开一半的路灯,也并不因为业主没有进小区就把整个小区的电梯给停了,而这些都是需要维护费的。

“况且,我们的收费是根据南昌市物价局出台的红头文件为准的,这个文件是最新的规定,而《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是2003年出台的,作为物业公司肯定是根据最新的文件来执行。”

“当然,如果法院要求我们按50%来执行,我们就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但这位齐姓负责人又表示,他们是不会去应诉的。道理很明显,按100%收取空置房物管费的规定不是物业公司作出的,业主要起诉应该起诉南昌市物价局,因为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价局的文件来收取物管费的。

网友:热议空置房物管费

然而物业公司的这一说法,许多业主并不这么认为。象湖新城保集半岛小区一名付姓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入住,仍被收100%的物业管理费,显然是不合理的。道理很简单,因为没有入住,许多物业服务业主是无法享受到的。

而幸福时光小区的一名熊姓业主称,业主没有入住,第二年就按照100%来收取物业管理费,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何找到物业公司和没有入住的业主之间的平衡点是关键。

一位网友在看了本报的报道后评论说,业主没有装修入住,当然不应该按100%收取,这是霸王条款,物业公司是强词夺理。

物管协会:省里的规定已滞后

然而,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却不这么认为。该协会晁秘书长针对空置房收费标准问题表示,其实这名业主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南昌市的空置房物管费标准在后,省里的标准在前,这是事实,但南昌市物价局出台这个文件时,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也没有明确表示禁止。而这名业主是南昌的,当然要按照南昌的标准来交空置房的物管费。

至于省市标准不一,晁秘书长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早在2008年省里有关部门就下发了有关空置房收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他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全额征收空置房物管费,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下文。这也是为什么今年南昌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提到空置房物管收费问题。事实上,在上述条例出台之前,物业管理协会在拟草案时已经提到全额收取空置房物管费的问题。

因为有《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在前,南昌市没有权限废除省里的规范性文件。

“从目前形势来看,省里的这一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发展了,也就是说这一规定滞后了,应该进行及时修改。”晁秘书长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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