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如何深化?
通讯信息诈骗主要是指诈骗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和工具,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网络聊天等联络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将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当前,我国通讯信息诈骗活动总体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诈骗实施手段多样化、精准化。随着我国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力度不断加大,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方式更加隐蔽、花样不断翻新,通讯信息诈骗逐渐从传统广撒网、诱导式“撞骗”向“连环设局、精准下套”的精准诈骗转变。二是诈骗犯罪主体呈地域化、职业化趋势。同一地域诈骗分子结伙形成的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日益成为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的突出特点。三是诈骗组织构成专业化、产业化。通讯信息诈骗呈现出产业化发展的态势,内部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化链条或者网络。四是诈骗实施行为跨境化、跨区化。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员国际往来日趋便利,区域间通讯物流支付日益发达,通讯信息诈骗活动跨境、跨区域成为常态。
为什么通讯信息诈骗活动不时出现?
通讯信息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犯罪在信息时代所衍生的一种特有犯罪形态,其形成原因十分复杂。一是个人信息泄露是诈骗活动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诈骗分子在精准掌握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很容易编造出迷惑性极高的诈骗场景。二是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为诈骗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渠道。诈骗分子通过搜索引擎、社交软件等获取到改号软件、虚假交易软件等非法工具,或雇人发送伪基站信息、拨打电话、转账取款、洗钱等。三是相关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如前期,虚拟运营商安全管理松散,不实名登记、违规开卡等问题突出,170、171号段一度成为诈骗分子的首选。四是防范意识不强、贪图小利是诈骗活动成功实施的重要原因。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受害者贪图小恩小惠、幻想天上会掉馅饼的心理,借助各种手法进行诱导,消除受害者疑虑,最终实施诈骗。
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方面,通讯信息诈骗活动兴起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阶段有密切的关系。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贫富不均、城乡差异大、道德观念下滑等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与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不匹配。通讯信息诈骗时空跨度大、技术含量高,传统社会治理手段难以适应。同时,通讯信息诈骗活动涉及人员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综合跟踪、分析和查处等工作,紧靠单一地区单一部门难以实现有效治理。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面临哪些新挑战?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督导下,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了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治理格局。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通信行业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涉案号码通报数量明显下降”和“用户投诉举报数据明显下降”的目标。然而,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当前形势依然严峻,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通讯信息诈骗从电话短信诈骗向网络诈骗演进。当前,网络诈骗发案最多、增长势头最猛,其信息传播链条长、涉及主体多、身份信息易隐藏等特点,加大了管理部门溯源查处的难度。二是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对抗强度不断上升。诈骗分子在研发新型骗术时,往往会深入研究现有的网络服务,通过发现各类业务规则和技术防范漏洞,不断创新诈骗犯罪实施方式。三是通讯信息诈骗实施精准化程度持续提高。部分诈骗团伙的规模和专业分工程度可媲美中小型企业。四是通讯信息诈骗目标人群向境外公民转移。在政府部门的高压打击下,诈骗分子逐步将目标转向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由于诈骗活动实施地点在境外,国内有关部门很难实现追踪溯源和跨境打击。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持续变化的诈骗犯罪活动形势相比,防范打击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现象突出。例如,个人出卖银行卡、手机卡、网上支付账号等行为存在如何定性问题。二是在行业管理方面,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等基础性制度已经较为细化和完善,但在企业责任落实方面,特别是对“实人实名”等管理要求的监督落实上力度仍需加强。三是在技术手段方面,已有技术平台和系统在相关技术实施上仍需持续优化,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事前有效防范和事中事后精准溯源等方面还需深入探索。四是在社会共治方面,相关部门与企业、行业组织建立了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但在具体操作流程方面尚有待进一步规范。
如何深化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
在法律法规方面,一是在立法层面,在法律上细化如何处罚出卖银行卡、手机卡等涉及通讯信息诈骗的违法违规行为,使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在执法层面,加快制定信息通信行业办理通讯信息诈骗案件的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行业组织联动处置的流程规范。
在行业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和巩固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电话实名制工作。研究出台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指导意见,明确数据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二是重点整治钓鱼网站、“僵木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等网络诈骗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即时通信、社交平台等信息传播渠道管理,强化二维码、短域名转换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评估。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与问责,强化对公安通报、用户举报、行业监督检查的问题的整改,固化行政约谈处罚、社会曝光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在技术手段方面,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对诈骗信息研判分析。积极提升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的技术管控能力,及时预警高风险短信与电话。二是强化对诈骗实施技术手段的跟踪应对。及时跟踪诈骗分子利用二维码、短域名转换等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诈骗的趋势,分析典型诈骗案例的技术特征,研究技术应对思路和措施。
在社会共治方面,一是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总结推广通讯信息诈骗治理的优秀做法和有益经验。二是健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制度,组织企业制定针对语音专线、400等诈骗风险较大的重点电信业务的自律公约;三是探索基于违法违规码号、通讯信息诈骗关键词和网址链接、用户黑名单信息的共享查询机制,实现违法违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通讯信息诈骗主要是指诈骗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和工具,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网络聊天等联络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将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当前,我国通讯信息诈骗活动总体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诈骗实施手段多样化、精准化。随着我国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力度不断加大,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方式更加隐蔽、花样不断翻新,通讯信息诈骗逐渐从传统广撒网、诱导式“撞骗”向“连环设局、精准下套”的精准诈骗转变。二是诈骗犯罪主体呈地域化、职业化趋势。同一地域诈骗分子结伙形成的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日益成为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分子的突出特点。三是诈骗组织构成专业化、产业化。通讯信息诈骗呈现出产业化发展的态势,内部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化链条或者网络。四是诈骗实施行为跨境化、跨区化。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员国际往来日趋便利,区域间通讯物流支付日益发达,通讯信息诈骗活动跨境、跨区域成为常态。
为什么通讯信息诈骗活动不时出现?
通讯信息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犯罪在信息时代所衍生的一种特有犯罪形态,其形成原因十分复杂。一是个人信息泄露是诈骗活动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诈骗分子在精准掌握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很容易编造出迷惑性极高的诈骗场景。二是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为诈骗活动提供了便捷的渠道。诈骗分子通过搜索引擎、社交软件等获取到改号软件、虚假交易软件等非法工具,或雇人发送伪基站信息、拨打电话、转账取款、洗钱等。三是相关企业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如前期,虚拟运营商安全管理松散,不实名登记、违规开卡等问题突出,170、171号段一度成为诈骗分子的首选。四是防范意识不强、贪图小利是诈骗活动成功实施的重要原因。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受害者贪图小恩小惠、幻想天上会掉馅饼的心理,借助各种手法进行诱导,消除受害者疑虑,最终实施诈骗。
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方面,通讯信息诈骗活动兴起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转型阶段有密切的关系。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贫富不均、城乡差异大、道德观念下滑等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与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不匹配。通讯信息诈骗时空跨度大、技术含量高,传统社会治理手段难以适应。同时,通讯信息诈骗活动涉及人员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综合跟踪、分析和查处等工作,紧靠单一地区单一部门难以实现有效治理。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面临哪些新挑战?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督导下,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了协同联动、开放共治的治理格局。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通信行业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初步实现了“涉案号码通报数量明显下降”和“用户投诉举报数据明显下降”的目标。然而,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当前形势依然严峻,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通讯信息诈骗从电话短信诈骗向网络诈骗演进。当前,网络诈骗发案最多、增长势头最猛,其信息传播链条长、涉及主体多、身份信息易隐藏等特点,加大了管理部门溯源查处的难度。二是通讯信息诈骗治理对抗强度不断上升。诈骗分子在研发新型骗术时,往往会深入研究现有的网络服务,通过发现各类业务规则和技术防范漏洞,不断创新诈骗犯罪实施方式。三是通讯信息诈骗实施精准化程度持续提高。部分诈骗团伙的规模和专业分工程度可媲美中小型企业。四是通讯信息诈骗目标人群向境外公民转移。在政府部门的高压打击下,诈骗分子逐步将目标转向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由于诈骗活动实施地点在境外,国内有关部门很难实现追踪溯源和跨境打击。
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持续变化的诈骗犯罪活动形势相比,防范打击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现象突出。例如,个人出卖银行卡、手机卡、网上支付账号等行为存在如何定性问题。二是在行业管理方面,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等基础性制度已经较为细化和完善,但在企业责任落实方面,特别是对“实人实名”等管理要求的监督落实上力度仍需加强。三是在技术手段方面,已有技术平台和系统在相关技术实施上仍需持续优化,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事前有效防范和事中事后精准溯源等方面还需深入探索。四是在社会共治方面,相关部门与企业、行业组织建立了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但在具体操作流程方面尚有待进一步规范。
如何深化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
在法律法规方面,一是在立法层面,在法律上细化如何处罚出卖银行卡、手机卡等涉及通讯信息诈骗的违法违规行为,使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在执法层面,加快制定信息通信行业办理通讯信息诈骗案件的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行业组织联动处置的流程规范。
在行业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和巩固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电话实名制工作。研究出台网络数据安全保护指导意见,明确数据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二是重点整治钓鱼网站、“僵木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等网络诈骗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即时通信、社交平台等信息传播渠道管理,强化二维码、短域名转换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评估。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与问责,强化对公安通报、用户举报、行业监督检查的问题的整改,固化行政约谈处罚、社会曝光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在技术手段方面,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对诈骗信息研判分析。积极提升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的技术管控能力,及时预警高风险短信与电话。二是强化对诈骗实施技术手段的跟踪应对。及时跟踪诈骗分子利用二维码、短域名转换等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诈骗的趋势,分析典型诈骗案例的技术特征,研究技术应对思路和措施。
在社会共治方面,一是搭建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总结推广通讯信息诈骗治理的优秀做法和有益经验。二是健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制度,组织企业制定针对语音专线、400等诈骗风险较大的重点电信业务的自律公约;三是探索基于违法违规码号、通讯信息诈骗关键词和网址链接、用户黑名单信息的共享查询机制,实现违法违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 远离直播间“赌石”和“洗金”(2023-11-11)
- 1个批号产了多个“娃”化妆品“一号多用”忽悠消费者(2023-11-06)
- 山东:持续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2023-09-07)
- 天津:“刷单炒信”虚假广告成为焦点(2023-09-07)
- 网红奶茶“鹿角巷”回应7000多家山寨店:商标注册时被假店钻了法律空档(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