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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增速高于整体增速

2018年08月23日 09:51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8/23/content_106733.htm?div=-1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额4.57万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高出同期我国外贸总体增速2.7个百分点。2013年至2017年,我国与沿线国家外贸增速高出同期我国外贸整体增速1.4个百分点,成为拉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海关不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提供助力。

支持中欧班列开行与运营,推动班列境内、境外双通畅。境外,与班列沿线国家海关建立通关协调机制,并发起“关铁通”合作倡议。境内,支持西安等11个中欧班列重要节点城市设立了多式联运中心。今年1-6月,中欧班列共开行4475列,同比增长59%。截至目前,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超过9000列,开行线路达60多条,覆盖大部分省份。

积极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我国于2016年7月正式加入《1975年国际道路运输公约》。2018年5月,霍尔果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口岸、满洲里公路口岸、绥芬河口岸和大连港口岸6个口岸正式启动试点实施公约。据测算,使用国际公路运输证(TIR)运输可节省通关时间30%至80%。此外,海关还大力推动中欧陆海快线沿线国家通关便利化合作,该项目已被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合作框架。

牵头做好原产地、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等议题的谈判工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自贸协定项下的制度对接、交流合作、技术磋商,制定便利合法贸易的贸易规则。2017年17个优惠贸易安排减让税款644.3亿元,增长31.3%。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5个国家(地区)达成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至互认国家(地区)时,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降低了50%以上。今年上半年,对互认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37.4%。截至2018年6月底,在“一带一路”沿线33个有AEO制度的国家中,我国已与14个国家实现互认,与其余19个国家正在加紧进行互认磋商谈判或沟通互认合作意向,力争于2020年前实现与所有“一带一路”沿线已建立AEO制度且有合作意愿的国家海关的AEO互认。

此外,海关总署还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海关在执法与守法、贸易安全便利、应对新兴事物等方面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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