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有人冒用你的信息跨境购物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已逐步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力量。不过,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仅限于消费者个人自用。由于与一般贸易相比,跨境电商有较大的税收优惠,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就打起了伪报贸易方式的主意,盗用消费者身份信息,进而冒用免税额度进行走私。
12月13日,广州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采用跨境电商方式走私的典型案例。两起案件涉嫌走私鲜活海鲜17万余只、奶粉62万罐,涉案案值达1.68亿元人民币,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7名。
虚假订单化整为零
今年5月15日,广州海关缉私部门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摧毁了一个利用跨境电商方式走私奶粉进境的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扣涉案奶粉62万罐及书证、电子证据一批,涉案案值达1.38亿元人民币。
经查,2017年至2018年间,广东某供应链公司为赚取高额利润,与广州一家具有跨境电商经营资格的公司合谋,从境外大批量购买进口奶粉及营养粉,并低报价格采取跨境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广东某服务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e通关委托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报关、保税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
据介绍,广东某供应链公司非法通过国内大型全球购网站等网上商城设立的母婴店中预留的客户订单,以及与个体商行合作等途径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提供给广州市某公司,由其负责形成虚假订单。一家网络支付公司进行虚拟支付形成虚假支付单,每次向该供应链公司收取货物申报价格1%的手续费。广东某服务公司则负责与快递公司进行系统对接、获取虚假快递单,将伪造的跨境货物订单、支付单、快递单(简称“三单”)推送给某物流公司。某物流公司分配物流单号后将虚假物流信息推送给海关,并负责将通关放行后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据了解,该走私团伙涉嫌通过假“三单”进口奶粉14.4万票,利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关税税率为零,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的税收政策赚取了大笔差额。
“夫妻档”跨境走私
8月30日,广州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成功打掉一个涉嫌以跨境电商方式走私鲜活海产品的团伙。
该案涉嫌走私波士顿龙虾、珍宝蟹、美国生蚝、墨西哥象拔蚌等鲜活海鲜17万余只,涉案案值3000万元人民币,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
一段时间以来,广州某著名海鲜批发市场及周边酒楼突然火爆。同时,一个经营美国进口龙虾、象拔蚌的“林老板”进入人们的视野。
缉私办案人员暗中调查发现,“林老板”为美籍华人。嗅到进口海鲜商机的“林老板”发现,利用跨境电商个人订购信息向海关申报进口可免除关税。于是,“林老板”与其妻子创建了名为“XX国际”的跨境电商平台,采取网上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在跨境电商平台录入虚假订单信息。
该团伙在美国、加拿大采购海鲜产品空运进境后,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申报进口的海鲜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进口。货物外包装加贴的标签纸上所标收货人、地址等信息均为虚假。此外,该团伙并未按照向海关推送的订单地址信息配送,而是直接集中送货至广州等地相关水产商行、海鲜酒楼。在此过程中,“林老板”还指使其员工伪造了客户签名,制作了虚假签收单。
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将调整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将调整为26000元),超出年度交易限值的部分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利用网购保税进口跨境电商模式,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化整为零走私进境。这些走私行为普遍存在‘三单’造假情况,而冒用正常跨境电商交易达到其减税的目的,直接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消费者切身权益。”广州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处长吴永钿说。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交易方式,已逐步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力量。不过,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仅限于消费者个人自用。由于与一般贸易相比,跨境电商有较大的税收优惠,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就打起了伪报贸易方式的主意,盗用消费者身份信息,进而冒用免税额度进行走私。
12月13日,广州海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采用跨境电商方式走私的典型案例。两起案件涉嫌走私鲜活海鲜17万余只、奶粉62万罐,涉案案值达1.68亿元人民币,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7名。
虚假订单化整为零
今年5月15日,广州海关缉私部门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摧毁了一个利用跨境电商方式走私奶粉进境的走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扣涉案奶粉62万罐及书证、电子证据一批,涉案案值达1.38亿元人民币。
经查,2017年至2018年间,广东某供应链公司为赚取高额利润,与广州一家具有跨境电商经营资格的公司合谋,从境外大批量购买进口奶粉及营养粉,并低报价格采取跨境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广东某服务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e通关委托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报关、保税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
据介绍,广东某供应链公司非法通过国内大型全球购网站等网上商城设立的母婴店中预留的客户订单,以及与个体商行合作等途径获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提供给广州市某公司,由其负责形成虚假订单。一家网络支付公司进行虚拟支付形成虚假支付单,每次向该供应链公司收取货物申报价格1%的手续费。广东某服务公司则负责与快递公司进行系统对接、获取虚假快递单,将伪造的跨境货物订单、支付单、快递单(简称“三单”)推送给某物流公司。某物流公司分配物流单号后将虚假物流信息推送给海关,并负责将通关放行后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
据了解,该走私团伙涉嫌通过假“三单”进口奶粉14.4万票,利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关税税率为零,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的税收政策赚取了大笔差额。
“夫妻档”跨境走私
8月30日,广州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成功打掉一个涉嫌以跨境电商方式走私鲜活海产品的团伙。
该案涉嫌走私波士顿龙虾、珍宝蟹、美国生蚝、墨西哥象拔蚌等鲜活海鲜17万余只,涉案案值3000万元人民币,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名。
一段时间以来,广州某著名海鲜批发市场及周边酒楼突然火爆。同时,一个经营美国进口龙虾、象拔蚌的“林老板”进入人们的视野。
缉私办案人员暗中调查发现,“林老板”为美籍华人。嗅到进口海鲜商机的“林老板”发现,利用跨境电商个人订购信息向海关申报进口可免除关税。于是,“林老板”与其妻子创建了名为“XX国际”的跨境电商平台,采取网上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在跨境电商平台录入虚假订单信息。
该团伙在美国、加拿大采购海鲜产品空运进境后,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申报进口的海鲜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申报进口。货物外包装加贴的标签纸上所标收货人、地址等信息均为虚假。此外,该团伙并未按照向海关推送的订单地址信息配送,而是直接集中送货至广州等地相关水产商行、海鲜酒楼。在此过程中,“林老板”还指使其员工伪造了客户签名,制作了虚假签收单。
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将调整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将调整为26000元),超出年度交易限值的部分需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来缴税。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利用网购保税进口跨境电商模式,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化整为零走私进境。这些走私行为普遍存在‘三单’造假情况,而冒用正常跨境电商交易达到其减税的目的,直接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消费者切身权益。”广州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处长吴永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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