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龄豆干流入武汉市场
4610袋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馋嘴猴”豆干流入超市,其大部分已被消费者买走。2月20日,湖北武汉市工商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要求武汉易初莲花超市下架封存涉嫌食品。
2月1日,消费者郑先生向该所投诉:在易初莲花武汉宝丰店购买20袋益民冰糖杨梅、惠林山楂片和益民盐津桃肉,全部超过保质期。另外,柜上的金丝猴牌多款“馋嘴猴”豆干被篡改了生产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郑先生购买的杨梅、山楂片和桃肉的确过期。易初莲花解释称,是新入员工不小心,将销毁区待销毁食品误当成正常食品上架售卖。
近半个月来,工商执法人员全力追查涉嫌“假龄”豆干,初步判断:74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的被篡改生产日期,其他豆干也有重大嫌疑。
工商部门了解到,现有4610袋“馋嘴猴”豆干流入武汉易初莲花的3家超市,且大部分已卖给了消费者。2月15日,“馋嘴猴”豆干经销商有关负责人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大喊委屈,表示送往武汉易初莲花的“馋嘴猴”豆干是由前期业务员龚某负责,对篡改生产日期不知情,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责令易初莲花宝丰店下架涉嫌食品,并立案调查。经销商也表示,将积极联系龚某接受工商部门调查。
日前工商部门表示,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超市方应及时撤柜退市,并主动向消费者告示,召回所售食品。
涉嫌“假龄”豆干如何流入市场?2月20日,武汉市工商执法人员揭露了食品销售乱象的冰山一角。
2月1日,接消费者郑先生举报后,工商人员现场调查,武汉易初莲花超市承认将过期食品上柜,并向郑先生赔偿500元,但称未篡改“馋嘴猴”豆干的生产日期。不过事后,销售商再次莫名其妙地向郑先生赔偿了3000元。
当日,记者在当地工商所看到被查扣的164袋“馋嘴猴”豆干,有60克和108克两种包装,生产日期分别标注2011年7月14日、9月6日、9月13日和10月22日,且全是用压码印上。
而据厂家的说法,2011年9月6日前,豆干日期在外包装上是用喷码印上去的,之后生产的才是用压码印上的。这意味着,被查扣的74袋标注2011年7月14日的豆干被篡改了生产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其他“馋嘴猴”豆干都涉嫌篡改生产日期,将与上级工商部门联手深入调查。
2月15日,工商人员对“馋嘴猴”豆干经销商——武汉杏园商贸进行调查时,对方提供的一份进送货单显示,去年8月25日购进的“馋嘴猴”豆干有4610袋,其中60克和108克的袋装豆干进价为2.15元/袋和3.8元/袋,分别以2.04元/袋和3.57元/袋的低价供给了武汉易初莲花超市。
送货单上还明确显示,豆干为处理价,不包售后。工商人员表示,经销商此举令人费解。
杏园商贸有关负责人解释,因前期业务员龚某家庭困难,该公司于去年3月将易初莲花系统销售“分包”给龚某经营。“对于馋嘴猴豆干日期改动事宜,我司也是受害者。”
杏园商贸表示,正督促龚某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但多次联系未果。
武汉市工商局规定,各大商超应建立食品经销台账,内容必须包括食品生产产地和日期、有效期、进货数量等。此举旨在追溯问题食品的来源。
易初莲花是如何收货的?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去年4月至11月,杏园商贸先后5次向易初莲花宝丰店提供“馋嘴猴”豆干,奇怪的是,其中7月19日、11月1日和11日的送货单上,并无豆干的生产日期。
根据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购销查验登记制度》规定,武汉易初莲花超市进货时,要对食品的包装、生产日期等标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失效、变质和过期。
据了解,武汉易初莲花要求进入超市的食品,一般须在距保质期1/3的时间内。没有卖完且超过保质期的,统一销毁处理。
4610袋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馋嘴猴”豆干流入超市,其大部分已被消费者买走。2月20日,湖北武汉市工商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要求武汉易初莲花超市下架封存涉嫌食品。
2月1日,消费者郑先生向该所投诉:在易初莲花武汉宝丰店购买20袋益民冰糖杨梅、惠林山楂片和益民盐津桃肉,全部超过保质期。另外,柜上的金丝猴牌多款“馋嘴猴”豆干被篡改了生产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郑先生购买的杨梅、山楂片和桃肉的确过期。易初莲花解释称,是新入员工不小心,将销毁区待销毁食品误当成正常食品上架售卖。
近半个月来,工商执法人员全力追查涉嫌“假龄”豆干,初步判断:74袋标注生产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的被篡改生产日期,其他豆干也有重大嫌疑。
工商部门了解到,现有4610袋“馋嘴猴”豆干流入武汉易初莲花的3家超市,且大部分已卖给了消费者。2月15日,“馋嘴猴”豆干经销商有关负责人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大喊委屈,表示送往武汉易初莲花的“馋嘴猴”豆干是由前期业务员龚某负责,对篡改生产日期不知情,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责令易初莲花宝丰店下架涉嫌食品,并立案调查。经销商也表示,将积极联系龚某接受工商部门调查。
日前工商部门表示,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超市方应及时撤柜退市,并主动向消费者告示,召回所售食品。
涉嫌“假龄”豆干如何流入市场?2月20日,武汉市工商执法人员揭露了食品销售乱象的冰山一角。
2月1日,接消费者郑先生举报后,工商人员现场调查,武汉易初莲花超市承认将过期食品上柜,并向郑先生赔偿500元,但称未篡改“馋嘴猴”豆干的生产日期。不过事后,销售商再次莫名其妙地向郑先生赔偿了3000元。
当日,记者在当地工商所看到被查扣的164袋“馋嘴猴”豆干,有60克和108克两种包装,生产日期分别标注2011年7月14日、9月6日、9月13日和10月22日,且全是用压码印上。
而据厂家的说法,2011年9月6日前,豆干日期在外包装上是用喷码印上去的,之后生产的才是用压码印上的。这意味着,被查扣的74袋标注2011年7月14日的豆干被篡改了生产日期。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其他“馋嘴猴”豆干都涉嫌篡改生产日期,将与上级工商部门联手深入调查。
2月15日,工商人员对“馋嘴猴”豆干经销商——武汉杏园商贸进行调查时,对方提供的一份进送货单显示,去年8月25日购进的“馋嘴猴”豆干有4610袋,其中60克和108克的袋装豆干进价为2.15元/袋和3.8元/袋,分别以2.04元/袋和3.57元/袋的低价供给了武汉易初莲花超市。
送货单上还明确显示,豆干为处理价,不包售后。工商人员表示,经销商此举令人费解。
杏园商贸有关负责人解释,因前期业务员龚某家庭困难,该公司于去年3月将易初莲花系统销售“分包”给龚某经营。“对于馋嘴猴豆干日期改动事宜,我司也是受害者。”
杏园商贸表示,正督促龚某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但多次联系未果。
武汉市工商局规定,各大商超应建立食品经销台账,内容必须包括食品生产产地和日期、有效期、进货数量等。此举旨在追溯问题食品的来源。
易初莲花是如何收货的?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去年4月至11月,杏园商贸先后5次向易初莲花宝丰店提供“馋嘴猴”豆干,奇怪的是,其中7月19日、11月1日和11日的送货单上,并无豆干的生产日期。
根据武汉市《食品质量安全购销查验登记制度》规定,武汉易初莲花超市进货时,要对食品的包装、生产日期等标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失效、变质和过期。
据了解,武汉易初莲花要求进入超市的食品,一般须在距保质期1/3的时间内。没有卖完且超过保质期的,统一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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