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煤”的理财 承诺半年回报36%返还无期
楼市限购、股市低迷,不少消费者看中基金产品。一些投资机构也瞅准了这个时机,试图通过不合规的方式,吸纳消费者的投资。日前,记者接到天津市一些消费者的反映,天津有一家名为盛华兑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兑中公司),向他们提供为期6个月的小额理财服务,并承诺每月6%利息回报。可是,一些消费者说,几个月过去他们只收到一个月的红利。
承诺半年回报36%
最近,天津市的张女士和母亲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中,本想通过投资理财赚钱,没想到不但利息不见踪影,本金也没能要回来。
2011年7月,张女士的母亲在参加一次保健品的销售会时,听其中一个促销员介绍,最近有家基金公司在发售基金产品,月息6%,半年到期还本。该促销员留下了张女士母亲的电话,说基金公司有发行会,到时通知她去听。
同年7月中旬,张女士的母亲参加了盛华兑中公司举办的上市发行会。盛华兑中公司在会上宣传说,该公司发售的这期基金产品每月收益6%,每月固定派发分红,基金运行为期半年,半年后,剩余红利和本金一次性返还,最低起购门槛是2万元。“月收益6%,半年收益就是36%,现在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息才3.5%,发行会上很多人都买了盛华基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也买了4万元一共两份的盛华基金,协议约定半年到期,月收益6%,每月派发红利2400元,第6个月将当月红利和本金一次性打入张女士母亲的账户。
2011年8月底,盛华兑中公司兑现月6%的收益,并将2400元打入张女士母亲的账户。见到母亲如愿拿到红利,张女士也拿出2万元钱购买了一份盛华基金。
理财产品变“煤炭”
然而,还没等张女士分到第一笔红利,她的发财梦就被无情地打破了。盛华兑中公司在2011年9月1日发布公告称,天津五部门联合发文《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基金公司整改,完善办理基金公司在银行托管手续和发改委备案手续。“由于银行托管的资金不支持每月同时派发分红,所以我们公司从9月1日起,停止每月分红,而改为按年化收益给投资人结算收益。”盛华兑中公司在公告中要求投资者修改合同,并上交原协议。
张女士原先的协议被盛华兑中公司更换成了一份煤炭购销协议,理由是“之前的理财产品和现行政策背离,为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一定要转单”。可自从合同变更后,张女士和母亲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过一分本金和红利。盛华兑中公司却一直以“没有钱,所以到期不能支付”的理由搪塞。
记者在这份煤炭购销协议中看到,其中约定张女士和其母亲分别按照坑口价购买2万元和4万元原煤,没有约定投资收益率、本金返还方式及日期。
与此遭遇相同的还有河南濮阳的章女士。她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购买了盛华基金,除了去年8月有过一次分红外,没有任何其他回报。而从去年8月开始到现在,她一直在天津向盛华兑中公司讨要自己的钱财。
返还无期
记者调查发现,盛华兑中公司公告中所称“要求基金公司整改”的《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中的主要条款早在2008年11月天津市颁布施行的《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就有规定。也就是说,早在2008年11月就明确禁止私募基金“短期、高利息、固定按月分红、小额投资”的集资行为。该《试行办法》还要求,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得少于百万元;不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的方式公开募集;不得承诺定期返息;投资者人数最多不超过200人;投资期限5-7年;在发改委备案公示等等。
日前,记者电话联系上盛华兑中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他向记者表示,该公司的确向投资人承诺过分红回报,且有部分投资人投资额度低于100万元,这是因为“部分市场经理有违规的地方,我们目前也在调整”。
至于盛华兑中公司将原先的投资合同改为煤炭购销合同,赵先生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是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尽可能给投资者一个承诺和安全的回报。天津有很多私募基金,但是像盛华这样,有实体(盛华基金主要投资于煤矿项目)的还是为数不多。”
对于何时返还张女士等小额投资人的本金和红利,赵先生表示“不能做任何承诺,会和投资者沟通,并积极加紧运作项目,以尽快偿还投资者的投资”。
随后,记者询问盛华兑中公司低于100万元的投资者有多少,对方并没有回复记者。
警惕违规私募
记者查阅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盛华兑中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记者在盛华兑中公司的一份基金投资收益报告中看到,其中股权投资金额按照200万元、20万元和2万元,享有不同的权益,基金主要投资于鄂尔多斯,有多个煤矿项目。目前,盛华兑中公司已经以能源1号、能源2号等名号,发售多期投资产品。张女士和她母亲并不懂私募股权基金为何物。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据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总裁王树海介绍,截至2011年底,在天津落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已达2400多家,认缴资本突破4600多亿元,天津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地。
在股权投资基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个别投资机构打着股权投资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记者在天津市发改委网站还发现,有不少网友留言,投诉天津的股权投资基金没有履行分红合同,涉及十几家在天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
2月7日,天津市金融办市场处负责非法集资监管的的刘副处长向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盛华兑中公司通过发行会方式吸引小额投资者的违规事件,正在立案进行调查。“因为非法集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至于此次盛华兑中公司违规涉及人数及资金数量,还正在统计中。”刘副处长表示。
楼市限购、股市低迷,不少消费者看中基金产品。一些投资机构也瞅准了这个时机,试图通过不合规的方式,吸纳消费者的投资。日前,记者接到天津市一些消费者的反映,天津有一家名为盛华兑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华兑中公司),向他们提供为期6个月的小额理财服务,并承诺每月6%利息回报。可是,一些消费者说,几个月过去他们只收到一个月的红利。
承诺半年回报36%
最近,天津市的张女士和母亲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中,本想通过投资理财赚钱,没想到不但利息不见踪影,本金也没能要回来。
2011年7月,张女士的母亲在参加一次保健品的销售会时,听其中一个促销员介绍,最近有家基金公司在发售基金产品,月息6%,半年到期还本。该促销员留下了张女士母亲的电话,说基金公司有发行会,到时通知她去听。
同年7月中旬,张女士的母亲参加了盛华兑中公司举办的上市发行会。盛华兑中公司在会上宣传说,该公司发售的这期基金产品每月收益6%,每月固定派发分红,基金运行为期半年,半年后,剩余红利和本金一次性返还,最低起购门槛是2万元。“月收益6%,半年收益就是36%,现在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息才3.5%,发行会上很多人都买了盛华基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也买了4万元一共两份的盛华基金,协议约定半年到期,月收益6%,每月派发红利2400元,第6个月将当月红利和本金一次性打入张女士母亲的账户。
2011年8月底,盛华兑中公司兑现月6%的收益,并将2400元打入张女士母亲的账户。见到母亲如愿拿到红利,张女士也拿出2万元钱购买了一份盛华基金。
理财产品变“煤炭”
然而,还没等张女士分到第一笔红利,她的发财梦就被无情地打破了。盛华兑中公司在2011年9月1日发布公告称,天津五部门联合发文《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基金公司整改,完善办理基金公司在银行托管手续和发改委备案手续。“由于银行托管的资金不支持每月同时派发分红,所以我们公司从9月1日起,停止每月分红,而改为按年化收益给投资人结算收益。”盛华兑中公司在公告中要求投资者修改合同,并上交原协议。
张女士原先的协议被盛华兑中公司更换成了一份煤炭购销协议,理由是“之前的理财产品和现行政策背离,为符合基金管理公司的要求,一定要转单”。可自从合同变更后,张女士和母亲直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过一分本金和红利。盛华兑中公司却一直以“没有钱,所以到期不能支付”的理由搪塞。
记者在这份煤炭购销协议中看到,其中约定张女士和其母亲分别按照坑口价购买2万元和4万元原煤,没有约定投资收益率、本金返还方式及日期。
与此遭遇相同的还有河南濮阳的章女士。她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购买了盛华基金,除了去年8月有过一次分红外,没有任何其他回报。而从去年8月开始到现在,她一直在天津向盛华兑中公司讨要自己的钱财。
返还无期
记者调查发现,盛华兑中公司公告中所称“要求基金公司整改”的《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办法》中的主要条款早在2008年11月天津市颁布施行的《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就有规定。也就是说,早在2008年11月就明确禁止私募基金“短期、高利息、固定按月分红、小额投资”的集资行为。该《试行办法》还要求,单个投资者投资额不得少于百万元;不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的方式公开募集;不得承诺定期返息;投资者人数最多不超过200人;投资期限5-7年;在发改委备案公示等等。
日前,记者电话联系上盛华兑中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他向记者表示,该公司的确向投资人承诺过分红回报,且有部分投资人投资额度低于100万元,这是因为“部分市场经理有违规的地方,我们目前也在调整”。
至于盛华兑中公司将原先的投资合同改为煤炭购销合同,赵先生说:“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是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尽可能给投资者一个承诺和安全的回报。天津有很多私募基金,但是像盛华这样,有实体(盛华基金主要投资于煤矿项目)的还是为数不多。”
对于何时返还张女士等小额投资人的本金和红利,赵先生表示“不能做任何承诺,会和投资者沟通,并积极加紧运作项目,以尽快偿还投资者的投资”。
随后,记者询问盛华兑中公司低于100万元的投资者有多少,对方并没有回复记者。
警惕违规私募
记者查阅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盛华兑中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记者在盛华兑中公司的一份基金投资收益报告中看到,其中股权投资金额按照200万元、20万元和2万元,享有不同的权益,基金主要投资于鄂尔多斯,有多个煤矿项目。目前,盛华兑中公司已经以能源1号、能源2号等名号,发售多期投资产品。张女士和她母亲并不懂私募股权基金为何物。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据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总裁王树海介绍,截至2011年底,在天津落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已达2400多家,认缴资本突破4600多亿元,天津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地。
在股权投资基金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个别投资机构打着股权投资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记者在天津市发改委网站还发现,有不少网友留言,投诉天津的股权投资基金没有履行分红合同,涉及十几家在天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
2月7日,天津市金融办市场处负责非法集资监管的的刘副处长向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盛华兑中公司通过发行会方式吸引小额投资者的违规事件,正在立案进行调查。“因为非法集资问题涉及范围非常广泛,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至于此次盛华兑中公司违规涉及人数及资金数量,还正在统计中。”刘副处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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