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3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3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餐饮环节食品专项、生产环节水产制品专项和销售环节散装酒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1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585批次。经检验,发现2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3%。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邹寿养水果档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顺德区京涛鲜惠日用百货店销售的西芹(芹菜),噻虫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鑫鹏信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杨惠芳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 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三水区胡州辉果蔬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和灭蝇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佛山百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葱,噻虫嗪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顺德区临镇蔬菜档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和氧乐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佛山市顺德区李炳宏二蔬菜档销售的红葱,戊唑醇、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九)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王小华蔬菜店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仔,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荷城市场区妙珍销售的水鱼(甲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高明区鹏宇宁生鲜家禽档销售的白鸽,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优选荷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果园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吴绍洪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六)佛山市高明区丽景鲜选农产品店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湘大郎湘菜馆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全洪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加工糕点(其他类),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卡米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帕尔玛火腿蜜瓜沙拉,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捞虾菇,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佛山市高明区江渔子餐饮店销售的生腌虾,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得喜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广州大头力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王府井分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圆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佛山市杯子红餐饮有限公司南海桂城万达广场分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美信佳商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24年第3期)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餐饮环节食品专项、生产环节水产制品专项和销售环节散装酒专项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10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头,速冻食品,酒类,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计585批次。经检验,发现2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3%。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邹寿养水果档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吡虫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顺德区京涛鲜惠日用百货店销售的西芹(芹菜),噻虫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鑫鹏信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杨惠芳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 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三水区胡州辉果蔬档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和灭蝇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佛山百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葱,噻虫嗪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顺德区临镇蔬菜档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和氧乐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佛山市顺德区李炳宏二蔬菜档销售的红葱,戊唑醇、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九)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王小华蔬菜店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新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甲仔,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荷城市场区妙珍销售的水鱼(甲鱼),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高明区鹏宇宁生鲜家禽档销售的白鸽,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优选荷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果园鸡,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吴绍洪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六)佛山市高明区丽景鲜选农产品店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湘大郎湘菜馆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全洪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热加工糕点(其他类),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卡米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帕尔玛火腿蜜瓜沙拉,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捞虾菇,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佛山市高明区江渔子餐饮店销售的生腌虾,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得喜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广州大头力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王府井分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圆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佛山市杯子红餐饮有限公司南海桂城万达广场分公司经营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佛山市南海区里水美信佳商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预包装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表及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示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甚至原材料成本价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宣称功效的普通食品,不购买公布不合格批次的预包装产品。购买餐饮食品、外出或食堂就餐时应留意观察餐饮具及就餐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不光顾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店。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有需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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