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办案这个食药安全监管“牛鼻子”
“此次
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管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最大的亮点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紧紧抓住案件查办这个‘牛鼻子’。”在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
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答记者问时这样说道。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由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杨红灿说。他认为,《意见》强调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本次专项行动重在案件查办,聚焦大要案查处,突出落实最严厉处罚,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需要先明确分工。会上发布《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条工作主线:
一是圈出案件查办的重点区域和品种,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周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冷库存储中心的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二是行政执法要依法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商请提供检验、认定意见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意见。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需要突出工作重点。杨红灿介绍,为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互动,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同时,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标准,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
三是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重点在案件查办程序不合法合规、“处罚到人”不到位、个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
四是主动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和回访,专业标准领域技术支撑以及交流学习等衔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能力。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还需回应社会关切。在今年9月至12月三部门开展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红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一些商家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重视商品质量。”杨红灿指出,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他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我们将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处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杨红灿说。(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崔晓丽)
“此次 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管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最大的亮点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紧紧抓住案件查办这个‘牛鼻子’。”在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 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答记者问时这样说道。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由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杨红灿说。他认为,《意见》强调要依法监管,重典治乱,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本次专项行动重在案件查办,聚焦大要案查处,突出落实最严厉处罚,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需要先明确分工。会上发布《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三条工作主线:
一是圈出案件查办的重点区域和品种,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周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冷库存储中心的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二是行政执法要依法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商请提供检验、认定意见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意见。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需要突出工作重点。杨红灿介绍,为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互动,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准确定性,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同时,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标准,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
三是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重点在案件查办程序不合法合规、“处罚到人”不到位、个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
四是主动与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和回访,专业标准领域技术支撑以及交流学习等衔接工作机制,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能力。
抓住案件查办“牛鼻子”还需回应社会关切。在今年9月至12月三部门开展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中,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红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
“一些商家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重视商品质量。”杨红灿指出,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他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我们将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处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杨红灿说。(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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