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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召开“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双周协商座谈会 委员呼吁用立法管住培训机构乱象

2018年07月24日 10:33    信息来源: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8-07/24/content_7600620.htm?node=53628

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是我国基础教育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素质教育实施,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切。

编者按:近日在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以“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为议题,15位委员从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规范校外培训、加强家庭教育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十三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委员们围绕“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话题建言献策。

在双周协商座谈会召开前,全国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北京、湖南、安徽等地调研。调研组发现,一些地方教育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办学的现象。校外托管机构因国家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其主管部门、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均未办相关手续,潜在的安全、食品、卫生、消防隐患问题令人担忧。

一些委员在座谈会上指出,在职教师培训班兼职的违规现象依旧存在,部分公立学校与培训机构在招生中相互勾连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培训市场的有序发展。

委员们认为,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和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是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对此,委员们建议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要综合施策和标本兼治,彻底切断学校与培训机构背后的利益链条,推动对培训机构的监管立法工作。

巨大经济利益致“黑机构”横行

我国校外培训市场规模究竟有多大?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副省长陈星莺带来一组数据:据中国教育学会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人民币,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

数量庞大的校外培训机构有多少是合法的?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一些地方教育培训机构中,依法取得教育部门办学许可的不到20%,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企业仅60%,未办理任何手续便从事教育培训的达20%以上。

“黑机构”横行将造成哪些危害?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原部长袁贵仁认为,校外培训机构迅猛增长,多数机构办学不规范、质量无保证,特别是以机械重复“应试”技巧为主,既耗费家长学生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又违背育人宗旨、教育规律,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危害巨大的“黑机构”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但仍然未能根治这一乱象。究其原因,陈星莺认为,违规校外培训屡禁不止,离不开巨大的经济利益。尽管此前教育部采取各种措施,打击校外机构,但学生反而“越减越负”、违规补课更是“铤而走险”。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大连市副市长温雪琼认为,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常常采取过度渲染、夸大效果等营销手段,引发家长焦虑心理。其本质是人民群众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教育需求已从‘有学上’进入‘上好学’阶段,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努力,解决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让群众吃上‘定心丸’。”温雪琼说。

多位委员认为,在僵化的升学政策和人才选拔制度下,不应苛责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学校长马景林直言,减负面临的新问题与此前针对公立学校“一刀切”的减负政策有关。公立学校大幅度减负之后“挤”出的时间和学习任务空间,必将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挤占,形成新的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李国华强调,学生面临的课业和升学竞争外松内紧,家长转投校外培训机构寻求应试之策,实属无奈之举。

政府应主动承担监管责任

今年2月,教育部联合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展开为期一年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学超纲教等六类突出问题成为整治重点。

“近年来,部分公立学校与培训机构在招生中的相互勾连行为,让家长极为不满。对此,建议彻底切断学校与培训机构背后的利益链条,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这次四部委的整顿,肯定是件好事,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强调,必须彻底切断学校与培训机构背后的利益链条。

正如俞敏洪所言,政府应当主动承担起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史家教育集团校长王欢认为,应当培育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教育服务衔接体系,从而让学校教育科学定位,让社会培训合理归位,让学生找到教育本位。

为此,王欢提出三点建议:政府对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进行分层设计、通道搭建。强化学校的教育功能,发挥社会教育作用;政府提供场地、市场配置教师、家庭投入资金,引导学生参加少年宫、社区、学校等开放场馆课程;严格限定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的时间,倡导学习日少量接受社会培训、双休日大量开展户外锻炼。

在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孙惠玲看来,政府应当主动承担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例如,工商部门负责发放营业执照,应当严查超范围经营;教育部门发放办学许可证,应当对学科类课程培训有占比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副市长白清元建议,政府应当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高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建立标准健全、多级评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制度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应当持续发力推进高考制度改革。”白清元说,可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建议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

委员们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就如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袁贵仁说,应当诉诸法律手段解决“黑机构”问题。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双管齐下,还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环境。

袁贵仁建议,规范培训机构的入门标准和程序,规范业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培训内容和培训用书,规范公开资质信息的内容和平台。抓紧出台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

同样从立法角度提出建议的温雪琼,建议推动培训机构监管立法,厘清教育咨询和培训概念内涵,清晰托管机构服务与教育培训行为边界,明确准入标准和条件。

温雪琼建议,建立健全“共建共治”监管体系,把学校师德师风、教学质量和课业负担监测、培训机构监管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整合国家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强化专业组织对教育满意度的评价,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形成分类管理、信息共享、部门协同、责任明晰的课外减负监管长效机制。

“当前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存在盲区与误区。”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唐江澎说,校外培训机构的“教材”管理是盲区。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面广量大的教学用书基本处于政策无边界、审查无规范、使用无监督状态。因此,建议国家教材委将教育培训机构使用的教学用书纳入教材监管范围。

“培训机构在教学内容上超前学习,不仅给学校教学带来很大难度,还不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扼杀了孩子独立思考能力,影响了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谈到教育培训机构发展现状,孙惠玲坦言现实情况不容乐观。

孙惠玲认为,教育培训机构针对有个性化需求的人群提供教育辅助和补充,也属于教育范畴,也应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把育人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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