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从三方面着手 识别、防范新型网络传销活动
在最高检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介绍,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老百姓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识别、防范新型传销活动: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三是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
最高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会上有记者问:现在传销组织经常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如何区分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作为老百姓,怎样才能防止坠入新型网络传销的陷阱?
邹利伟介绍,叶经生案是当前新型网络传销的典型代表。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如何区别合法的互联网企业与传销组织(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也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碰到的一大难点。
邹利伟表示,在叶经生案办理过程中,叶经生等人就辩解金乔网是消费模式的创新,实现了顾客、商家和平台的共赢,不应该对金乔网进行打击。但我们在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叶经生等人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建立与其宣传相匹配的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功能也非常简单,不能适应复杂的电子商务的需求,公司除了收取保证金、10%的消费款(实质上是入门费),没有其他经营收入,金乔网所有人财物的安排及主动活动都是围绕如何引诱消费者缴纳入门费、自己从中牟利展开。
邹利伟介绍,在法庭讯问过程中,叶经生也承认金乔网就是用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支付给前期的加入者。这就符合传销犯罪活动没有创造价值,用加入者的财物支付给前加入者,通过发展下线牟利的骗取财物本质。
邹利伟指出,现在的网络传销犯罪花样形式非常多,除了叶经生案这种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案件类型还有虚拟币模式(以投资、销售虚拟币为名,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荐奖引诱他人加入),微商传销模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发展人员),点击广告返利模式(宣称只要点击广告就能获利),慈善互助模式(打着慈善互助的口号欺骗用户)等等。
邹利伟表示,针对这一系列新型的网络传销案件,办案人员如何判断是不是传销,我们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只要组织者、领导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他的生存方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敛财,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就是传销活动。这个也是查办叶经生案掌握的标准,是我们办案人员专业的判断。
那么,在实践中,老百姓如何识别、防范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型传销活动呢?邹利伟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我们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不要被这些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这次我们办理的叶经生案,就是通过前面提到的消费返利、推荐奖去引诱、欺骗老百姓。
第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有些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我们就要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楚,理性判断。叶经生他就是承诺说只要缴纳10%的消费款,就能获得200%的返利,这个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律。
第三,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叶经生的金乔网就是以保证金形式收取经销商会员的入门费,会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发展人数越多收益就越多,层级也越高。网上有人编了句顺口溜,说“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符合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传销了。
在最高检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介绍,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老百姓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识别、防范新型传销活动: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三是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
最高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依法惩防金融犯罪主题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会上有记者问:现在传销组织经常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如何区分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作为老百姓,怎样才能防止坠入新型网络传销的陷阱?
邹利伟介绍,叶经生案是当前新型网络传销的典型代表。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如何区别合法的互联网企业与传销组织(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也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碰到的一大难点。
邹利伟表示,在叶经生案办理过程中,叶经生等人就辩解金乔网是消费模式的创新,实现了顾客、商家和平台的共赢,不应该对金乔网进行打击。但我们在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叶经生等人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建立与其宣传相匹配的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功能也非常简单,不能适应复杂的电子商务的需求,公司除了收取保证金、10%的消费款(实质上是入门费),没有其他经营收入,金乔网所有人财物的安排及主动活动都是围绕如何引诱消费者缴纳入门费、自己从中牟利展开。
邹利伟介绍,在法庭讯问过程中,叶经生也承认金乔网就是用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支付给前期的加入者。这就符合传销犯罪活动没有创造价值,用加入者的财物支付给前加入者,通过发展下线牟利的骗取财物本质。
邹利伟指出,现在的网络传销犯罪花样形式非常多,除了叶经生案这种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案件类型还有虚拟币模式(以投资、销售虚拟币为名,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荐奖引诱他人加入),微商传销模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发展人员),点击广告返利模式(宣称只要点击广告就能获利),慈善互助模式(打着慈善互助的口号欺骗用户)等等。
邹利伟表示,针对这一系列新型的网络传销案件,办案人员如何判断是不是传销,我们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是,只要组织者、领导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他的生存方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敛财,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就是传销活动。这个也是查办叶经生案掌握的标准,是我们办案人员专业的判断。
那么,在实践中,老百姓如何识别、防范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新型传销活动呢?邹利伟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我们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这些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不要被这些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这次我们办理的叶经生案,就是通过前面提到的消费返利、推荐奖去引诱、欺骗老百姓。
第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有些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我们就要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楚,理性判断。叶经生他就是承诺说只要缴纳10%的消费款,就能获得200%的返利,这个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律。
第三,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叶经生的金乔网就是以保证金形式收取经销商会员的入门费,会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发展人数越多收益就越多,层级也越高。网上有人编了句顺口溜,说“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符合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传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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