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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 为期4个月

2017年07月25日 14:0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7-07/18/content_4586992.htm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民政部决定于今年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民政服务机构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突出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平时预防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通知明确,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和市县以下民政部门。

民政服务机构层面包括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要求加大对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市县以下民政部门层面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要求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通知提到,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其中,7月中下旬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8月至9月为督查核查和集中整治阶段,9月至10月为巩固提高阶段,10月底前开展总结。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本次大检查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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