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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自行车质量风险评估调查显示:产业质量安全门槛偏低

2017年03月28日 09:1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17-03/28/content_4100067.htm

仿佛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五颜六色的共享自行车随处可见。共享自行车运营商在风投资金的推动下快速扩张,跑马圈地抢占市场份额。

据上海市自行车协会调查,共享自行车几乎都是行业外进入的,他们不了解自行车的技术标准,不知道如何控制自行车质量。除了“摩拜”建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外,其余运营商都是委托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生产,价格是他们选车的主要依据。

目前,共享自行车的质量要求,执行的是国家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此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4210:1996《自行车-自行车安全要求》。即便按照此标准要求,有的共享自行车也不合格,比如车辆设计明显不合理,防锈性能等级不够,结构强度存在问题等。

有关监管部门在对共享自行车服务风险进行评估时发现,其存在明显的质量风险。共享自行车的使用频率远远大于社会个人拥有的自行车;每车每年平均行驶距离是民用自行车的十倍甚至数十倍。共享自行车长期停放在室外,如仅按照国家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来要求,存在着明显的低标准风险。特别是由于共享自行车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的特殊性,存量共享自行车基本没有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在服务质量方面,共享自行车也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在上海,共享自行车运营商规模最大的已经投入约22万辆,最小的仅几千辆。一线运营服务人员多的有上百人、少的就几个人,有的根本就没有配备。按照有桩公共自行车服务人员5%的配备,差距很明显。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加上没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考核机制,让用户感觉服务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对共享自行车在人行道摆放的人工干预不够;对潮汐现象的现场调度不力;对故障车辆修理不及时和对用户投诉的反应太慢。有的运营商没有设置热线电话等信息渠道,用户投诉无门。

去年10月起,上海徐汇区出现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从已经投入的公共电动自行车来看,相关问题可能更为严重。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是“能实现人力骑行”,但这一点为共享行业所无视。国标明确,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功能是让电动自行车回归自行车属性的关键。而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大众共享产品,骑行功能在技术设置上缺乏保证,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蓄电池需要充电的原因,公共电动自行车对后续服务的要求会更高,这也是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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