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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和水等公用事业行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出台,利好再生资源行业

2017年01月06日 14:28    信息来源:http://finance.qq.com/a/20170106/023263.htm

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并率先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同时明确提出针对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

什么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生产者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境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瑞典1975年关于废物循环利用和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提出产品生产者有责任了解产品废弃后,如何从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角度,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1988年,瑞典隆德大学环境经济学家托马斯在给瑞典环境署的一份报告中首次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概念;这一概念首先运用于德国的《包装物条例》,之后在各发达国家盛行。我国在当前时点提出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一方面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对推动供给侧改革以及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设定明确目标,完善法规标准,市场空间逐步打开。

《方案》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本次《方案》中将工作目标进行明确量化,同时提出将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多项相关配套法规标准,这为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策推行提供了指导方针和法律支持,由此产生的再生资源市场空间也将逐渐明确。

我国早在2011年就正式施行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条例确立了制造商责任制,明确制造商有义务对废旧产品回收再管理,国家给予政策扶持。2012年7月开始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数量给予定额补贴,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次《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回收,并进一步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近十年来我国的汽车销售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截止到2016年9月末,全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9亿量。根据13年颁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汽车的报废期限通常为10-15年,我国即将进入汽车报废的高峰期。根据经验,发达国家的汽车报废率约在5-7%的水平,若按照5%计算,目前我国潜在需报废的汽车数量约为1000万辆。而2015年我国报废回收的机动车数量仅为187万辆,汽车拆解市场缺口巨大。2016年9月,《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发布,报废汽车回收不再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汽车拆解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上升。此次《方案》推出进一步对汽车拆解行业发展作出指导,相关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增长。

《方案》提出,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由此可见,政府层面鼓励采用以PPP为代表的运作模式来开展相关项目,同时由于此类项目具有处理费、补贴收入,以及拆解零件再次销售等,可以为参与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收入,项目质地优良,对社会资本具有较大吸引力。因此,预计PPP将成为未来项目运作的主要模式。

关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拆解相关标的。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推出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再生资源行业提供了发展依据,确立了市场空间。汽车拆解行业由于存在巨大产能窗口或将率先收益。建议关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龙头启迪桑德、中再资环、格林美;汽车拆解相关标的天奇股份、华宏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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