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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这些新规利好民生

2016年12月05日 09:11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6-12-02/141120.html

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24小时内可申请撤销,全国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整合”,互联网直播需进行身份认证……2016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批新规的生效将给百姓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

■ ATM机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9月3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

通知还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实现免费。随着同一银行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手续费的取消,百姓的支付成本将会降低。

■ 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将原来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据悉,《意见》对12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设定换照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对于未换领新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 互联网直播需实名认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活动。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此外,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同时,还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 广告发布登记遵循新规

12月1日起,《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施行,2004年版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新规明确,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 高校劳务费开支范围扩大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旨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办法提出,凡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等,均可支付劳务费,并将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参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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