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特别关注

质检总局通报我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情况

2011年04月0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3月16日至今,全国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监测工作中,累计发现入境人员、飞机、船舶、集装箱的放射性超标情况10起。”4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通报了3月16日以来我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情况。

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以后,质检总局深为关切。鉴于事故的严重性和不确定性,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入境的风险分析,切实做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工作。据介绍,3月30日,发现江苏南通入境来自日本千叶港的“太阳鸟”轮放射性超标;3月30日,发现江苏张家港入境来自日本千叶港的“福泉”轮放射性超标;3月31日,发现大连大窑湾港入境一个来自日本的入境集装箱放射性超标;3月31日,发现浙江宁波港入境一艘来自日本船桥港的货轮放射性超标;4月1日,发现江苏南通入境来自日本扇岛港的“吉洋”轮放射性超标;4月1日,发现浙江台州入境来自日本船桥港的一批进口废物原料放射性超标;4月1日,发现浙江杭州机场入境来自日本东京的NH929航班放射性超标。上述情况,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移交环保部门进行处置。

李元平说,质检总局之前已通报媒体向社会公布了3起入境人员、飞机、船舶等放射性超标情况:3月16日,发现大连入境全日空航空公司“NH8501”货运包机放射性超标,该机当日已自行返回日本;3月22日,发现厦门入境日本三井公司集装箱货轮放射性超标,该轮已于3月27日自行离开厦门港返回日本;3月23日,发现无锡入境两名日本旅客放射性超标,已对旅客进行了辐射损伤诊疗,并对衣物和携带物进行了处理。

质检总局所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继续做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工作,切实维护安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