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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门严打网购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2011年04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督导,特别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约谈、警告、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健康规范发展,限期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

通知明确,网络购物平台要承担市场主办方责任,加强自律机制建设,严格经营者主体和交易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商标、专利查询系统,采取技术手段屏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建立每日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曝光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引导消费者健康合理消费,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

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截至3月底,共查获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96起,涉案金额7亿多元,抓捕犯罪嫌疑人355名,关闭违法网站4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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