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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叫停违规网购促销行为

2011年01月1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网络购物企业按照《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开展违反社会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打折、秒杀、抢拍、返券、赠积分、免运费等促销手段渐趋常态化,活跃了市场,刺激了消费。但是,也出现了销售侵权盗版商品、以次充好、虚假打折、线下服务和线上促销承诺不一致、网络团购缺乏规范等问题。

对此,商务部通知要求,要推动网络购物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事先向消费者说明促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促销行为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同时,杜绝各种价格欺诈和虚假促销行为,严禁虚构原价打折、使用误导性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售后服务水平,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各地商务部门将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察,加大对网络购物平台及经营者监督力度,打击促销活动中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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