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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监局开展乳制品专项检查

2010年12月26日 15:3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的政策法规精神,及不久前出台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深圳市质监局对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继续严防死守,并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据了解,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深圳市质监局抓紧抓好乳制品三聚氰胺的专项检查,并进一步加大对以奶粉、液态奶等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乳制品相关食品企业监管工作规范,采取了四项有力措施,确保该市生产的含乳饮料、奶糖、豆奶及巧克力等乳制品相关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实施原料备案监管。深圳市质监部门第一时间开展对乳制品相关食品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进厂、生产工艺过程及产品出厂检验等三个关键环节,即检查原辅料是否检验合格且不含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生产过程是否存在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检查产品是否检验合格后才出厂销售。建立企业奶粉、液态奶及高蛋白等重点原料的档案,并将三聚氰胺检验情况归档,实施备案监管。

二是加强监督抽查,实施每周抽查制度,抽查覆盖企业所有乳制品相关产品和原料。对抽查发现含有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或产品,立即封存问题原料或产品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召回所有问题产品。该局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配合整改;对问题企业调查原因,依法查处。

三是加强督察监管,建立每周督察制度,重点督察企业原料进厂、成品出厂把关以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落实企业责任,建立八项基本制度。质监部门与乳制品相关食品企业负责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要求企业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履行企业最高管理者责任,建立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厂检验制度、建立生产过程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出厂产品检验制度、建立三聚氰胺检验检测制度、建立添加剂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以及建立员工质量培训制度等八项基本制度。

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1354人次,巡查乳制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59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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