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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系统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措施驻厂监管乳制品

2010年12月26日 15:3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为了保证乳制品的安全,尽快恢复市场信心,国家质检总局在这特殊时期采取了特别的措施——实施乳制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制度。9月17日,全国质检系统共派出1644个、5000多人的驻厂队伍,对全国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驻厂监管主要是把好两个关口:严格监督企业把好原料进厂关和产品出厂关,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一是原料关。应有专门库房,存放物品应离地离墙;应有进货台账、供货方资质证明,主要原材料应有供货合同;应有原材料进货验证记录,有检验合格证明;不得含有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等化工原料及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腐败变质原料;使用添加剂是否已经向当地质监部门备案。二是出厂关。有满足出厂检验要求的实验室及相应的检验设备;产品是否经过出厂检验,是否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是否有完备的销售台账;特别是进厂、出厂批批检验确保合格;监管员参加送样检测、签字,原料关、出厂关,取样、送样、签字监管到位。

为切实落实好驻厂监管工作职责,质检系统分别在企业奶源部和成品库设立了驻厂监管工作点。送奶车到奶源部后,监管员全程监督检验过程,并监督企业每天如实填写原料进货台账,记录送奶日期、送奶人、车牌号、送奶量及检验结果等信息,确保不合格原料奶不投入使用。监管员还与企业检验人员一起对成品库待检成品批批进行抽样,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出厂。

同时,监管员还监督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的控制。检查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防止掺杂使假、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监督企业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产品执行标准及工艺流程操作。

为了监督监管员履行好职责,质检系统派出的工作组直接参加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和督察,指导、帮助、监督、考核驻厂监管组的工作。对于在驻厂监管过程中有困难的,帮助解决;发现不称职、不胜任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换。

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质检系统还积极为企业服务。针对乳制品企业存在的检测能力不足等困难,质检检测机构尽力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以解企业和奶农之忧。许多地方还动员当地所有力量投入原奶检测工作,支持农业、畜牧等部门确保原奶安全质量。

为了确保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关于综合利用社会的检测资源,开展乳品中含三聚氰胺检测的决定,按照质检总局的部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紧急在全国范围内,对实验室获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测机构能否按高效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检测方法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进行了核实,并公布了《可检测“三聚氰胺”的食品检测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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