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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

2009年06月1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6月5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

按照《意见》的要求,今后3年,优先安排十大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研究项目。加大标准研制力度,围绕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适时调整“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相关内容,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淘汰落后产能、产品、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着力加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标准的研制;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着力加强安全、健康、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围绕开拓市场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着力加强服务领域、国际贸易相关标准的研制。

《意见》强调加强重点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工作,将十大重点产业标准化纳入《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适时编制和落实相关的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快更新和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意见》要求紧密结合重点产业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积极推动重点产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快重点产业采标步伐,推进重点产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争取以我为主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将我国的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优势;建立重点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意识和能力,为促进进出口贸易服务。

《意见》提出了推动重点产业标准实施工作的要求,包括根据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方向,在服务业标准化、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加强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开展重点产业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完善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反馈和收集标准实施情况;采取将重点产业标准纳入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多种手段推动重点产业标准实施,为产业振兴提供支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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