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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2006年09月0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质检质〔2006〕3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表彰2006年

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91类产品中开展了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专业委员会严格评价,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确认了532家企业生产的556个产品为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

为了宣传中国名牌产品,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获得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532家企业通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名牌荣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积极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希望全国广大企业以这些企业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以质取胜,扎扎实实狠抓产品质量,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学习他们坚持技术进步,立足自主创新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坚持品牌建设,争创名牌产品的管理经验;学习他们坚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民族争光的先进事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要求,打造一批中国自己的名牌产品,为建设品牌强国,为中国名牌走向世界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二〇〇六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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