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维权公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编号:社证字第3251号),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我协会不断接到有关所谓“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中国产品质量检验协会”、“国际产品质量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等组织与我会及我会业务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是否有关联的咨询。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核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属、挂靠单位中没有上述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中国质量监督管理协会等机构和组织。
二、我协会与上述冠以“中国”、“质量”、“检验”等字样的组织无任何关联;如上述组织在对外宣传或开展的活动中涉及我会,均系假冒,我协会保留通过相关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我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全面贯彻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的禁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乱发牌匾等违规行为。
四、请广大企业对社会某些组织假冒我会名义进行的违规活动要引起警惕并自觉抵制,以免受骗上当,也可及时向我会反映。
(电话:010-84630943、64201931,传真:010-64280152,Email:315@chinatt315.org.cn)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编号:社证字第3251号),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我协会不断接到有关所谓“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中国产品质量检验协会”、“国际产品质量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质量信用评价中心”等组织与我会及我会业务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是否有关联的咨询。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核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直属、挂靠单位中没有上述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中国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中国质量监督管理协会等机构和组织。
二、我协会与上述冠以“中国”、“质量”、“检验”等字样的组织无任何关联;如上述组织在对外宣传或开展的活动中涉及我会,均系假冒,我协会保留通过相关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我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全面贯彻落实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的禁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发证、乱评比、乱发牌匾等违规行为。
四、请广大企业对社会某些组织假冒我会名义进行的违规活动要引起警惕并自觉抵制,以免受骗上当,也可及时向我会反映。
(电话:010-84630943、64201931,传真:010-64280152,Email:315@chinatt315.org.cn)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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