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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06年06月09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管房地[2006]162号)要求,响应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节约活动的号召,提高总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扩大总局机关能源资源节约活动的影响力,现决定举办总局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节能宣传周”主题:“从我做起,创建节约型机关”。

二、时间安排:6月11日---17日。

三、要求:总局、两委机关各部门,驻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能源资源节约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严密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参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自觉性,在能源资源节约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为创建节约型机关贡献力量。

四、具体内容:

1、制作《国家质检总局能源资源节约倡议书》,下发机关各司局,由各司局统一组织宣贯。

2、制作有关能源资源节约的标语、横幅,在总局机关大门口、走廊等公众地方张贴,大力进行宣传。

3、制作能源资源节约宣传栏,放置于总局机关东门口、饭堂门口等地方,集中宣传教育。

4、在各楼层水管前,各办公室的灯、气开关前加贴节能提示性标签;并逐步将公共场所的水龙头更换为红外感应开关,以节约水资源。

5、减少各办公室、公共场所照明灯的数量,并将公共场所的灯开关更换为声控开关,以节约电能。

6、机关各司局,驻楼各单位要拿出1―2个实实在在的节约措施。

  7、在《国门时报》和《中国质量报》,报道总局“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

8、根据国管局通知要求,进行感受能源短缺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局停开空调半天;自驾车人员换乘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一天;5层以下的电梯停开半天。

9、积极参加国管局统一组织的能源资源节约系列报告会和培训班。

五、实施细则:

成立“质检总局节能活动领导小组”,由办公厅、财务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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