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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与质检工作访谈之四

2006年03月14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据了解,《“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摆在突出位置,规划了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等。为了落实这些任务和措施,要求加快制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制度,推广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在这些方面,质检部门有何举措?

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司长纪正昆: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依然存在,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现象十分突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靠行政许可的强制手段,设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要求,大力支持推广节能、降耗的先进技术,强制淘汰能耗高、污染大、质量差的落后工艺,努力提高行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

我想用4个“坚决”来表达了我们利用生产许可手段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力度和决心:坚决淘汰高耗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例如,电石生产企业等不允许使用开放式电石炉等耗电量大的生产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例如,水泥生产企业不得新建机立窑、湿法窑、立波尔窑、干法中空窑等落后的生产设施。坚决淘汰落后的产品,针对甲胺磷等高毒有机磷农药、直排式热水器等限期淘汰的落后产品,一方面不允许企业新上这些产品的生产加工项目,另一方面对已经获证的企业达到淘汰期限的,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坚决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在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中,增加相关环保政策约束。如,所有涉及有环保要求的产品,生产企业不仅要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而且生产必备设备和生产工艺两个方面,都要有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手段。

同时,监督司还将着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的免检步伐,积极对建筑节能产品、日用节水产品、环保交通工具、节水灌溉设备等节能降耗产品开展免检。同时,已在今年将9大类相关产品列入实施免检目录,逐步将节能、降耗、环保要求作为免检重要条件,提高免检“门槛”,积极扶持和树立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规模龙头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司长宣湘:

“十一五”时期计量工作要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技术支撑。一是要制定二十多项节能监测方面的国家标准,二是开展节能监测技术的教育、培训,三是通过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手段,提高计量仪器仪表的质量,四是建立新型能源、资源计量仪表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还要进一步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创建更多的“老百姓放心购物计量场所”,加快推广C标志,使更多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对2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对包括医用、制配眼镜、加油站等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标准委工交部主任殷明汉:

到目前为止,国家标准委根据我国节能工作的需要,共组织制定节能标准140余项,包括21项强制性能效标准,12项工业设备节能监测标准,6项经济运行标准以及20余项企业能源管理、合理用能、能量平衡、能源审计等标准。但这些标准还远远不能满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求。

“十一五”时期,国家标准委将在已经通过审定的《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

按照《规划》,到2007年,我国将在综合基础类、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工业节能、农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建筑节能等完成300余项节能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这些标准都是建设节约型社会迫切需要的,如《非道路用柴油机燃油耗、机油耗限值》,这是一项要求在2006年开始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如已经开始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变频空调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同样的标准还有电磁炉、电风扇、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商用冰柜、复印机、打印机等一系列产品的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

再如《通用小型汽油机燃油消耗量限值及节能评价值》、还有轻型商用车、载货汽车、载客汽车的燃油限值标准。又如,列入《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中的高耗能企业的产品能耗标准,涉及铝加工企业、铝冶炼企业,钢铁、镍、铅、锌、钛、锑、铜等金属的冶炼企业或加工企业的产品能耗标准,经过修订后,相关产业的节能水平将大大提高。这些标准的完成,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我国节能标准总体水平不高、缺乏整体规划和国际化程度低等问题。而整个“十一五”时期的节能标准化,将在这个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国家认监委认证部主任陆梅:

认证认可作为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和保障手段,“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是加强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认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国家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节能、节水和可再生能源及节材产品认证。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财税减免等方面采信认证结果。二是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认证,制定建筑产品节能认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三是适应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的需求,将《乘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纳入汽车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完善清洁燃料汽车认证技术规范、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重点推动汽车零部件强制认证,提高机动车零部件节能水平和循环回收利用率。开展机动车用节能添加剂产品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材料产品认证、车辆维修和售后服务认证。四是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动有关环保、生态认证的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原则,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体系。大力推动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活动,宣传和推广环境友好型产品。继续推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主任刘安平:

我们要积极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的方向发展,将环保、能耗指标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减少检验检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破坏。此外还要加强对节能、节水和环保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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