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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公务员录用面试补充通知

2005年03月1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2005 年录用公务员食品局职位补充下列人员参加面试。

彭芳珍(准考证号: 14118110706 )

赵威(准考证号: 14119081024 )

苏庆辉(准考证号: 14118031403 )

倪建强(准考证号: 14118221122 )

一、英语笔试、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

1、英语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 3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9 : 00―11 : 00 进行英语笔试,请考生于当日 8 : 50 前到达考试地点。地点:国家质检总局机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   邮编: 100088  联系电话: 82261815 )。

2、综合面试时间和地点:定于 3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 : 30 开始;进行综合面试的同时进行英语口语测试。面试地点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参加英语考试和综合面试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请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 身份证、户口卡(社会在职人员)、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准考证主证、学生证,工作证、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考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以及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等。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3、参加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考生请按时到达考场,迟到或缺席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请携带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准考证主证、本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和近期一寸彩照一张(体检时使用)。我们将进行检查核对,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涉外职位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只做参考。

5、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6、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公务员管理处

  2005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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