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抓出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王宁

  昨天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发表了重要的讲话,深刻地阐述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中国质量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要求,强调指出中国政府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国之路。总理的讲话高屋建瓴,给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当天晚上就组织相关人员传达和学习,深刻领会总理的讲话精神,初步拟定了下一步贯彻落实的措施。

  多年来,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住建系统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质量意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建成了以奥运工程、世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关系国际民生的重点工程项目,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的现象,工程质量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依然较多,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还不满意,还有更高的期待。为此,我部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从2014年9月初开始,在全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我们已经印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在本月4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专门的部署和安排。主要有六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总体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保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这六方面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分别从不同的途径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既抓建筑市场也抓施工现场,指向和目标都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管机制。

  首先,明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严格追究责任。李克强总理在昨天的讲话当中专门强调,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工程质量责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不少,但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来说责任最大、作用最关键的首先是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和监理单位这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为此,我们专门出台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如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诚信责任、职业责任和刑事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时,不管这五个责任人是否已经离开原单位,是否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终身质量责任。

  其次,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我部专门出台了认定和查处办法,重点治理转包挂靠、违法发包和违法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部、省、市联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加大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认定由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厉的处罚。

  第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我部已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群众关于工程质量的投诉举报。各省、市、县住建部门也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调查和处理情况,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及时向全社会予以公告。对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还要在全国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以加大信用惩戒的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本次会议的精神。在总局的统筹之下,继续完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抓出成效,努力把我国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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