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上的发言(摘要)
工商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非常高兴参加“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与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围绕“法制、质量、责任、民生”主题共话消费品质量安全。在此,我代表工商总局,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全国“质量月”的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举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很有意义。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民群众对市场的信任和消费的信心,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战略要求。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这次又专门参加了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提出了要将促进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经济质量效益上来,把注意力放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上来,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当前我国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经济运行呈现新常态,对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质量的提升推进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对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座谈、研究和交流,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维护和提高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运用市场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各类企业的产品质量通过市场选择实现优胜劣汰,实现消费品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要发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作用。鼓励企业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把对法律负责、实现企业盈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来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聚集,实现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最优化使用。三是要发挥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在促进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给“劣币驱逐良币”的机会,让质量好的产品始终有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消费品质量的全面提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等职责职能,历来十分重视维护消费品质量安全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2014年以来,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突出重点商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针对手机、服装、儿童用品等消费品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取得显着成效。据统计,上半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商品消费案件4.3万件,案值2.3亿元。我们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严格市场主体监管,促进企业注重产品质量。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同时,坚持“宽进严管”,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经营。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包括消费品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类企业突出运用信用约束机制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促进企业自觉注重和提高产品质量。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商品市场消费安全。紧紧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规范监管,依法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强化抽检结果的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题突出的商品品种,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问题较多的消费品行业,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开展治理整顿,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开展对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强化电子商务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并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的不断提升。同时,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协作,组织协调消费品质量安全大要案件的办理工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品市场的消费安全。
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用好新《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依法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进一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拓展畅通12315受理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形成专用电话与互联网并举的受理机制,推进“一会两站”和“五进”规范化建设,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涉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的投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相关咨询和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结合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相关监管执法。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进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积极与工信、质检、公安等部门协调协作和信息交流,互通监管信息和案件线索,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的协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相关行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规范工作,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和提高我国消费品安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