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大读者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在中国质检报刊社的精心组织下,我们热切期盼的“质量之光”2014年度颁奖典礼今天如期举行,大家期待已久的“质量之光”评选结果终于揭晓。在此,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向全体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质量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专家、新闻界朋友和广大消费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质量之光”年度颁奖典礼是质检报刊社发起创办的一项群众质量活动,已连续举办3届。“质量之光”活动致力于闪耀质量的智慧之光、魅力之光、创新之光,从创办之日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情支持,并日益发展成为树立质量典型、宣传质量文化、展示质量工作的良好平台。“质量之光”的本质在质量、特色在质量、魅力也在质量,质量是这项活动的根与魂。如何进一步认识和抓好质量,我想谈三点感受与意见。
第一,追求质量是历史使命。我们应当看到,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追求质量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包括美国、德国、日本、韩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曾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把质量作为国家战略,分别推出了“质量革命”、“质量振兴”、“质量救国”等政策措施。比如20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的质量政策,60年代日本提出质量救国战略,80年代美国制定质量振兴法案,90年代韩国实施21世纪质量赶超计划等,这些都促进了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着增强。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我们应当看到,质量是经济含金量的试金石,国际汇率走向的风向标,发展方式转变的晴雨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质量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河南郑州视察时指出,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多次突出强调质量,明确指出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召开的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指出,要坚持走质量强国、“效益兴邦”之路,着力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我们应当看到,经过不懈努力,我国许多任务业消费品、机电设备和原材料产品的质量已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高铁、核电、航天等装备制造的质量水平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这些“中国制造”闪耀着高质量的光芒。但也有些产品质量还不尽如人意,对内消费者不满意,对外影响国家形象。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水平,让“中国制造”享誉全球、赢得更多的尊重。
第二,重视质量要落实责任。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中华民族重视质量责任的历史源远流长。《礼记·月令》篇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究其情”,意思是说,要在制造的器物上刻上工匠的名字,如有质量问题,必究其责任,并予以严惩。明朝时,修筑城墙所用的每块砖上都刻有烤制人的姓名和信息,这为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追查提供了便利。可以说这是今天“质量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的渊源了。质量兴衰,匹夫有责;责任不分大小,关键在于落实。首先,广大企业应负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胜算”的理念,践行质量承诺、加强质量管理、专注质量提升,多出优质产品、多创优质服务、多做优质工程,争做有社会责任、重质量信誉的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和质量主体,努力实现宏观经济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质量“双满意”的目标。其次,各级政府应负起总体责任,坚持质量第一、重视质量发展,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质量发展纲要实施,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抓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努力推动质量强国建设。其三,质量监管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实行“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放开放活,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在发挥好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监管的有效作用,抓检验检测、抓风险防控、抓执法打假、抓退运召回,努力提高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第三,提升质量需社会共治。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继“市场失灵”后的又一次“政府失灵”,让人们看到了社会的力量,社会力量是“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有力助手。质量问题关系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位消费者,必须齐抓共管、社会共治。一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维权监督作用。消费者既是优质产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产品的受害者,对产品质量最有发言权。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对产品和服务的优劣“用脚投票”,揭露质量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多年来,国内查获的许多质量问题大案要案,大多来自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这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维权监督、推动质量社会共治的作用。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服务作用。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是沟通政府、企业、消费者、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提升质量中具有社会监督、参谋助手、咨询服务和宣传教育等重要功能,这个作用一定要充分发挥好,加强服务监督,反映各方需求,引导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从而推动质量提升。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敢于曝光质量问题和质量案件,使违法者受到谴责,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宣传推广优质产品和服务,宣传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在这方面,质检报刊社要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合作,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大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朋友们,今天的“质量之光”活动是质量界的“群英会”,社会各界非常关注、都在期盼。我们期望,这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当质量时代推动“三个转变”的排头兵和领头雁。我们也期望,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和质量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积极借鉴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质量兴业,以质量报国。我们更期望,质检报刊社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把“质量之光”活动打造成我国质量领域互动性最强、参与面最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专业活动品牌,为推动质检改革发展、建设质量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