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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工商抽检2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 11个批次不合格

2018年12月15日 11:1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2/13/content_6572140.htm

咸宁市工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商品抽检信息。根据年度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安排,结合咸宁市实际情况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市工商局2018年第三季度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测机构在全市开展了消防器材、电动自行车、通讯器材、服装类、儿童用品和眼镜等商品“靶向式”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101个批次,其中电动自行车25个批次,合格14个批次,不合格11个批次。

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称商标金箭、乐跑、五羊、豪晨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以上不合格商品,该局已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继续销售以上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该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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