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公布旅游鞋比较试验报告
旅游鞋以其美观、舒适、耐穿的特性,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根据消费者投诉及市场调查情况,目前我省旅游鞋市场品牌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存在选择难的问题。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公正、客观、详实的商品信息和服务信息,鼓励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揭露足以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协的社会监督职能,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旅游鞋比较试验。
一、比较试验基本情况
(一)样品采集。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济南市场的山东银座七里山店、贵和购物中心体育中心店、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齐鲁鞋城等商场随机购买了40个品牌的旅游鞋,样品基本涵盖了消费者熟知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价格主要集中在100元至500元的大众消费区间,样品产地分布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山东、重庆、上海等多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试验依据及检测项目。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具有国家认证检测资质的山东省皮革工业检测中心,依据GB/T15107-2005旅游鞋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有:外观质量要求(包括整体外观、面革、织物面、鞋里、外底、同双鞋对应部位、缝线、外中底、装饰件)、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着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产品标识等14项内容。
(三)样品确认。依据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合法品牌的正当权益,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省消协采用电话、传真、发送特快专递、通过商场下达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厂商确认比较试验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经销商,充分听取意见,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企业进行整改。
二、比较试验结果
经检测显示,40个样品中,35个样品检测项目符合国家标准,符合率为87.5%。从5个不符合国家标准样品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耐折性能、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产品标注等指标。
(一)耐折性能。是指将鞋夹紧在耐折试验机的夹持器中,在鞋底面的跖趾屈挠部位用割口刀割一5 mm长度的裂口,然后以一定角度和频率在耐折试验机上进行连续4万次屈挠试验后,测量鞋底割口扩展后的长度,同时观察帮面、鞋底、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的变化情况。本次检测,4个样品耐折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他们分别是:标称单位为圣弗莱(福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SL-D3052的Sevlae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上海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代理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制造商),货号为304531的Kolumb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威富服装(深圳)有限公司(总代理)、中山宝元制一厂(生产商),货号为A1NB(生产日期2012年5月7日)的The North Face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锦丰(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DL-31151的杜勒(DNUUETC)牌旅游鞋。
(二)剥离强度。是指用剥离试验仪将鞋底(底墙)与鞋帮剥开10 mm宽度时单位宽度的力值,一般测前尖、后跟部位,如果外底前尖和后跟部位卷起,改测第一、第五跖趾关节处。本次检测,标称单位为上海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代理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制造商),货号为304531的Kolumb牌旅游鞋,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标识标注。本次检测,有2个样品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他们分别是:标称单位为广东省高要市南岸捷威鞋厂,货号为12203-1的捷威牌旅游鞋,未标注中国鞋号(标注为7),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标注为QB/T15107-2005);标称单位为锦丰(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DL-31151的杜勒(DNUUETC)牌旅游鞋,未标注中国鞋号(标注为42)。
三、意见及建议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存在的问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部分企业代表、商场管理人员、行业协会领导、检测机构专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在此建议:
(一)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此次比较试验显示,5个不符合标准样品中,4个样品的物理机械性能不符合标准,占到80%,经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粘合工序控制不到位,使用鞋底材质不达标等,暴露出部分企业生产环节把关不严。
(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标注相关标准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检测中发现一些企业产品标识标注未按标准执行,存在厂址不详细、未标注邮编、未标注中国鞋号,甚至执行标准标注错误等问题,容易在销售过程中造成混淆,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利于后期消费维权工作,反映出部分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内产品标准上仍有待提高。
(三)经销商场应积极作为。比较试验工作中我们通过消费体验的方式到商场和企业了解旅游鞋市场现状,发现大多数商场自管自控意识比较强,各项监督程序比较科学,消费维权体系比较健全,能积极主动作为,但也有极个别商场重招商轻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担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行为不利于其招揽或者驻留经销商,在消费维权方面表现出比较消极态度。过低的准入门槛和放任的管理模式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监管,作为商场只有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才是长存之道。
四、消费提示
(一)按照穿着需求选择旅游鞋的种类。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旅游鞋主要有运动鞋、练习鞋、健身鞋、散步鞋、慢跑鞋、休闲鞋等,应按照穿着需求选择适宜的种类。
(二)查看标识、细致检查。首先在选购时及时查看标识是否齐全。其次看外观,应绷帮端正、平服;内垫平服,对称;鞋内外清洁;帮底结合处无缺胶、开胶;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基本一致;同双鞋外底花纹、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可见缺陷。
(三)亲自试穿。选购旅游鞋时,一定要亲自试穿,试鞋时应双脚着地,采用直立姿势,以脚趾能上下活动为合适,不宜过大或过小;如选择高帮鞋,最好采用下蹲姿势确认帮口与脚踝合贴舒适。
(四)要注意对比比较试验数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剥离强度数值越大,帮底粘合越牢固;耐磨性能数值越小,鞋底越耐磨。耐折性能折后割口裂口长度越小、底墙(帮底)不开胶、无新裂纹产生,质量越可靠。
旅游鞋以其美观、舒适、耐穿的特性,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根据消费者投诉及市场调查情况,目前我省旅游鞋市场品牌众多,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存在选择难的问题。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公正、客观、详实的商品信息和服务信息,鼓励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揭露足以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商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协的社会监督职能,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于2013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旅游鞋比较试验。
一、比较试验基本情况
(一)样品采集。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山东省皮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济南市场的山东银座七里山店、贵和购物中心体育中心店、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齐鲁鞋城等商场随机购买了40个品牌的旅游鞋,样品基本涵盖了消费者熟知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价格主要集中在100元至500元的大众消费区间,样品产地分布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山东、重庆、上海等多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试验依据及检测项目。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具有国家认证检测资质的山东省皮革工业检测中心,依据GB/T15107-2005旅游鞋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有:外观质量要求(包括整体外观、面革、织物面、鞋里、外底、同双鞋对应部位、缝线、外中底、装饰件)、帮底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外底与外中底粘着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产品标识等14项内容。
(三)样品确认。依据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合法品牌的正当权益,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省消协采用电话、传真、发送特快专递、通过商场下达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厂商确认比较试验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经销商,充分听取意见,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企业进行整改。
二、比较试验结果
经检测显示,40个样品中,35个样品检测项目符合国家标准,符合率为87.5%。从5个不符合国家标准样品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耐折性能、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产品标注等指标。
(一)耐折性能。是指将鞋夹紧在耐折试验机的夹持器中,在鞋底面的跖趾屈挠部位用割口刀割一5 mm长度的裂口,然后以一定角度和频率在耐折试验机上进行连续4万次屈挠试验后,测量鞋底割口扩展后的长度,同时观察帮面、鞋底、帮底(包括围条、底墙)结合部位的变化情况。本次检测,4个样品耐折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他们分别是:标称单位为圣弗莱(福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SL-D3052的Sevlae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上海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代理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制造商),货号为304531的Kolumb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威富服装(深圳)有限公司(总代理)、中山宝元制一厂(生产商),货号为A1NB(生产日期2012年5月7日)的The North Face牌旅游鞋;标称单位为锦丰(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DL-31151的杜勒(DNUUETC)牌旅游鞋。
(二)剥离强度。是指用剥离试验仪将鞋底(底墙)与鞋帮剥开10 mm宽度时单位宽度的力值,一般测前尖、后跟部位,如果外底前尖和后跟部位卷起,改测第一、第五跖趾关节处。本次检测,标称单位为上海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代理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制造商),货号为304531的Kolumb牌旅游鞋,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标识标注。本次检测,有2个样品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他们分别是:标称单位为广东省高要市南岸捷威鞋厂,货号为12203-1的捷威牌旅游鞋,未标注中国鞋号(标注为7),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标注为QB/T15107-2005);标称单位为锦丰(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货号为DL-31151的杜勒(DNUUETC)牌旅游鞋,未标注中国鞋号(标注为42)。
三、意见及建议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存在的问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部分企业代表、商场管理人员、行业协会领导、检测机构专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在此建议:
(一)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此次比较试验显示,5个不符合标准样品中,4个样品的物理机械性能不符合标准,占到80%,经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粘合工序控制不到位,使用鞋底材质不达标等,暴露出部分企业生产环节把关不严。
(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标注相关标准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检测中发现一些企业产品标识标注未按标准执行,存在厂址不详细、未标注邮编、未标注中国鞋号,甚至执行标准标注错误等问题,容易在销售过程中造成混淆,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不利于后期消费维权工作,反映出部分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内产品标准上仍有待提高。
(三)经销商场应积极作为。比较试验工作中我们通过消费体验的方式到商场和企业了解旅游鞋市场现状,发现大多数商场自管自控意识比较强,各项监督程序比较科学,消费维权体系比较健全,能积极主动作为,但也有极个别商场重招商轻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担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行为不利于其招揽或者驻留经销商,在消费维权方面表现出比较消极态度。过低的准入门槛和放任的管理模式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监管,作为商场只有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才是长存之道。
四、消费提示
(一)按照穿着需求选择旅游鞋的种类。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旅游鞋主要有运动鞋、练习鞋、健身鞋、散步鞋、慢跑鞋、休闲鞋等,应按照穿着需求选择适宜的种类。
(二)查看标识、细致检查。首先在选购时及时查看标识是否齐全。其次看外观,应绷帮端正、平服;内垫平服,对称;鞋内外清洁;帮底结合处无缺胶、开胶;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花纹、绒毛粗细基本一致;同双鞋外底花纹、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可见缺陷。
(三)亲自试穿。选购旅游鞋时,一定要亲自试穿,试鞋时应双脚着地,采用直立姿势,以脚趾能上下活动为合适,不宜过大或过小;如选择高帮鞋,最好采用下蹲姿势确认帮口与脚踝合贴舒适。
(四)要注意对比比较试验数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剥离强度数值越大,帮底粘合越牢固;耐磨性能数值越小,鞋底越耐磨。耐折性能折后割口裂口长度越小、底墙(帮底)不开胶、无新裂纹产生,质量越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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