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非复合膜袋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非复合膜袋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非复合膜袋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1363批次产品,涉及1354家生产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35批次。其中,非复合膜袋2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2批次、纸杯2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3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3批次、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9批次、餐具洗涤剂2批次、月饼包装2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52家,其中有14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非复合膜袋。在广东、山东、江苏等18个省份185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8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项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在福建、广东、河北等6个省份3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3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在安徽、广东、湖北等25个省份422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43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总迁移量、脱色试验等安全项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在浙江、广东、江苏等11个省份81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8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纸杯。在浙江、广东、天津等21个省份123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2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存在感官指标不合格问题。
(六)食品接触用纸容器。在安徽、福建、广东等15个省份8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8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抗压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渗漏性能不合格。
(七)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在广东、山东、江苏等7个省份5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5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1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1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批次产品机械强度、3批次产品内部布线、2批次产品接地措施等项目存在问题,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八)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在广东、山东、江苏等5个省份31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3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批次产品结构、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等项目存在问题,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九)餐具洗涤剂。在安徽、北京、福建等23个省份135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3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安全项目菌落总数不合格,1批次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
(十)竹木餐饮具。在福建、浙江、江西等12个省份142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4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月饼包装。在广东、浙江、福建等10个省份48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4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混装要求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嫌超范围生产、无证生产的单位(详见附件3),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产品质量开展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35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3.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超范围生产及无证生产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35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x
2023年非复合膜袋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非复合膜袋等1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1363批次产品,涉及1354家生产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35批次。其中,非复合膜袋2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2批次、纸杯2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3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3批次、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9批次、餐具洗涤剂2批次、月饼包装2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52家,其中有14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非复合膜袋。在广东、山东、江苏等18个省份185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8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等项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二)婴幼儿用塑料奶瓶。在福建、广东、河北等6个省份3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3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在安徽、广东、湖北等25个省份422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43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总迁移量、脱色试验等安全项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在浙江、广东、江苏等11个省份81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8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纸杯。在浙江、广东、天津等21个省份123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2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存在感官指标不合格问题。
(六)食品接触用纸容器。在安徽、福建、广东等15个省份8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8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抗压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渗漏性能不合格。
(七)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在广东、山东、江苏等7个省份59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5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1批次产品非正常工作、1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批次产品机械强度、3批次产品内部布线、2批次产品接地措施等项目存在问题,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八)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在广东、山东、江苏等5个省份31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3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批次产品结构、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等项目存在问题,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九)餐具洗涤剂。在安徽、北京、福建等23个省份135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3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安全项目菌落总数不合格,1批次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
(十)竹木餐饮具。在福建、浙江、江西等12个省份142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14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月饼包装。在广东、浙江、福建等10个省份48家生产单位抽样,抽查4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批次产品混装要求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嫌超范围生产、无证生产的单位(详见附件3),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产品质量开展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35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3.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超范围生产及无证生产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35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x
- 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10-19)
- 2024年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2024-09-26)
- 关于发布木制家具等10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4-09-21)
- 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20号〕(2024-09-07)
-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情况通报(202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