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储水式电热水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3年储水式电热水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储水式电热水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1175批次产品,涉及1102家生产单位、102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127批次。其中,储水式电热水器27批次、吸油烟机24批次、快热式电热水器16批次、童车4批次、泵34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6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6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10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9家,其中有9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储水式电热水器。在广东、浙江、山东、上海等10个省份144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4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1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二)吸油烟机。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11个省份15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5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4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3批次产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合格,3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三)快热式电热水器。在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8个省份73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7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4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3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四)童车。在河北、浙江、广东、江苏等11个省份169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7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静态强度、前后稳定性、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小零件等安全项目,分别有1批次不合格。
(五)泵。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等16个省份30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30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接地装置不合格,19批次产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项目不合格。
(六)玉米联合收割机。在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等7个省份2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操作者位置处噪声不合格,6批次产品梯子/扶手不合格,3批次产品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在湖北、河北、浙江、安徽等19个省份172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7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存在安全项目摩擦性能不合格问题。
(八)电动自行车电池。在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14个省份102家销售单位抽样,共抽查141批次产品,涉及江西、江苏、湖北、浙江等14个省份的7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过充电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短路保护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27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2.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
2023年储水式电热水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近期, 组织储水式电热水器等8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共抽查检验1175批次产品,涉及1102家生产单位、102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127批次。其中,储水式电热水器27批次、吸油烟机24批次、快热式电热水器16批次、童车4批次、泵34批次、玉米联合收割机6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6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10批次(详见附件1)。
(二)跟踪抽查情况。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9家,其中有9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储水式电热水器。在广东、浙江、山东、上海等10个省份144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4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1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二)吸油烟机。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11个省份15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5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4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3批次产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不合格,3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三)快热式电热水器。在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8个省份73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7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7批次产品结构不合格,4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3批次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3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四)童车。在河北、浙江、广东、江苏等11个省份169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7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静态强度、前后稳定性、活动部件间的间隙、小零件等安全项目,分别有1批次不合格。
(五)泵。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等16个省份30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30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安全项目接地装置不合格,19批次产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项目不合格。
(六)玉米联合收割机。在山东、河北、吉林、黑龙江等7个省份20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次产品操作者位置处噪声不合格,6批次产品梯子/扶手不合格,3批次产品发动机的起动和停机不合格,以上均为安全项目不合格。
(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在湖北、河北、浙江、安徽等19个省份172家生产单位抽样,共抽查17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存在安全项目摩擦性能不合格问题。
(八)电动自行车电池。在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14个省份102家销售单位抽样,共抽查141批次产品,涉及江西、江苏、湖北、浙江等14个省份的74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安全项目过充电不合格,1批次产品安全项目短路保护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127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销售单位名单
2.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
- 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10-19)
- 2024年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2024-09-26)
- 关于发布木制家具等10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4-09-21)
- 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第20号〕(2024-09-07)
-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情况通报(202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