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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8年01月09日 10:24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xxxgk/201801/t20180108_510798.htm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29743-2013《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等标准的要求,对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的冰点、沸点、pH值、玻璃器皿腐蚀、泡沫倾向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pH值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21。

附表1-21 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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