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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8年01月09日 10:08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xxxgk/201801/t20180108_510784.htm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项目。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7。

附表1-7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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