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总局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14号公告

2017年02月21日 08:02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7/201702/t20170220_483015.htm

2017年第14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公告

根据质检总局《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及《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规范》,经地方政府申请、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和质检总局考核,江苏省常熟出口羽绒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17个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考核。现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

1. 江苏省常熟出口羽绒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2. 江苏省镇江出口五金工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3. 江苏省江阴出口高性能特钢及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4. 江苏省无锡先进制造业质量安全示范区;

5. 浙江省平湖出口服装质量安全示范区;

6. 浙江省南浔出口电机质量安全示范区;

7. 浙江省庆元出口铅笔质量安全示范区;

8. 浙江省永康出口电动工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9. 浙江省武义出口食品接触容器质量安全示范区;

10. 河南省长垣出口起重机质量安全示范区;

11. 广东省东莞出口玩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12. 广东省东莞出口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13. 湖南省醴陵出口日用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

14. 福建省德化出口陶瓷质量安全示范区;

15. 福建省龙岩出口环保机械装备质量安全示范区;

16. 河北省霸州出口家具质量安全示范区;

17. 安徽省博望出口机床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年2月14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