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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92号公告

2017年11月01日 08:18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7/201710/t20171030_500681.htm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涉及产品见附件)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涉及产品的HS编码

质检总局

2017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附件:涉及产品的HS编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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