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5号公告
2017年01月23日 08:09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7/201702/t20170217_482958.htm
2017年第5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总局近期组织对申报的有关口岸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现公布符合要求的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国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17日
2017年第5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总局近期组织对申报的有关口岸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现公布符合要求的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国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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