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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89号公告

2016年09月20日 08:12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6/201609/t20160930_474921.htm

2016年第89号

质检总局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经对文件清理,质检总局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沪台海上小额贸易有关水果检验检疫问题的批复》(国质检动函〔2006〕867号)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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