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4号公告
2016年02月24日 08:13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6/201602/t20160224_461858.htm
2016年第14号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精神,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要求,促进城市提高发展质量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根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号),经城市政府积极创建,城市所在省(市)质量强(兴)省工作相关机构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年2月6日
2016年第14号
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精神,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要求,促进城市提高发展质量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根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国质检质〔2012〕179号),经城市政府积极创建,城市所在省(市)质量强(兴)省工作相关机构审查推荐,专家组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同意命名上海市松江区、西安市、宜宾市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年2月6日
相关阅读:
- 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