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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61号公告

2015年06月06日 09:21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5/201506/t20150605_441560.htm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中国苹果获准出口美国。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苹果出口美国。

附件:中国鲜苹果输往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5520

公告6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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