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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第113号公告

2015年10月13日 08:08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5/201510/t20151012_451165.htm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西峡山茱萸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西峡山茱萸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检总局

201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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