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2号通告
质检总局关于欧盟202/2014号法规的警示通告
2014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对有关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10/2011号法规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2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二是明确了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mg/kg;三是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mg/kg;四是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该法规将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请相关出口餐厨具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规文件见:http://eur-lex.europa.eu/J0Html.do?uri =OJ:L:2014:062:SOM:EN:HTML。
特此通告。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19日
质检总局关于欧盟202/2014号法规的警示通告
2014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对有关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10/2011号法规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2种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二是明确了双氰胺单体的特定迁移限量为60mg/kg;三是将原有物质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单独迁移限制改变为与新增物质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迁移总量为0.05mg/kg;四是对限制说明等进行了更新。
该法规将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请相关出口餐厨具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规文件见:http://eur-lex.europa.eu/J0Html.do?uri =OJ:L:2014:062:SOM:EN:HTML。
特此通告。
质检总局
2014年3月19日
- 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10-18)
- 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单公示公告(2019-08-01)
- 关于发布《食品中匹可硫酸钠的测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9-07-08)
- 关于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2019-07-08)
- 2019年第7号国家标准公告(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