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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80号公告

2012年11月28日 11:24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2012年眼镜产品质量

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2年5月至10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了太阳镜、眼镜架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联动抽查依据QB 2457-1999《太阳镜》、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太阳镜产品的顶焦度、棱镜度、抗汗腐蚀、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性能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依据GB/T 14214-2003《眼镜架 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的要求,对眼镜架产品的尺寸、高温尺寸稳定性、抗拉性能、耐疲劳、抗汗腐蚀、阻燃性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行动共对浙江、福建、广东等3个省的261家眼镜生产企业和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重庆、陕西等7个省(直辖市)的507家眼镜经销企业进行了抽查。抽查涉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四川、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37家生产(含委托加工)企业生产的351批次太阳镜产品和389家生产(含委托加工)企业生产的551批次眼镜架产品。其中,太阳镜产品合格319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9%;眼镜架产品合格504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5%。

本次抽查发现太阳镜产品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为光透射比项目有18批次产品不合格,标识项目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镜架抗汗腐蚀项目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防紫外性能、棱镜度偏差、交通信号透射比等项目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球柱镜顶焦度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眼镜架产品涉及的主要质量问题为片间距离项目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方框法水平镜片尺寸项目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抗汗腐蚀项目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镜腿长度和尺寸标注项目分别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耐疲劳项目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抗拉性能和镀层结合力项目均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已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眼镜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年太阳镜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

企业名单

2.2012年眼镜架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

产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1:2012年太阳镜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xls

附件2:2012年眼镜架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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