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74号公告
2012年11月20日 08:09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注销河北宝龙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河北宝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3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1月14日
质检总局关于注销河北宝龙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对河北宝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3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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