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总局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52号公告

2009年05月27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核准苏尼特右旗维信冷库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有关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对苏尼特羊肉、云锦、建德苞茶、黄州萝卜、文山三七等5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告52号附件.doc


Baidu
map